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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魯南一農婦所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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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3日】我叫吳紹俠,現年46歲,居住魯南某地。我29歲丈夫去世,留下兒女四人我一人撫養。當時大女兒才七歲,最小兒才三個月,尚在懷抱中。我一人扶養孩子,維持家庭,多年艱難困苦的生活使我變得苦悶憂愁,直到1997年的下半年,我喜得大法,大法的福音喚醒了我,我才從苦悶憂愁中解脫出來,我心情愉快了,身心獲得了健康。

99年7月後的一天早晨,聽到我們法輪功被誹謗,沒有文化的我,也感到不平,因而將家中安排一下,叫四個孩子看好門,與本村一同修去北京上訪,我要找他們講理。誰想剛到北京車站就被惡警劫持,送到天壇體育廣場,全國各地來了很多大法弟子。殘忍的公安幹警逼問大法弟子,不說出家鄉住址就暴力摧殘,我也沒例外。後來由省辦事處押送回鄉,用一根繩子把我和兩個男同修拴在一起,關在鄉政府裏八天,毫無人性的羞辱我,使我感到非常難堪,在群眾中造成極壞的影響。他們企圖改變我修煉的決心讓我放棄修煉,但我認準了一定要把修煉的路走下去。因為大法不僅把我從困苦中解脫出來,還給了我第二次生命。2000年5月1日那天,我在菜園澆水,因電線漏電,我半個身子因觸電失去知覺,有知覺的另半個身子掙脫了電線,這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師父遭誣陷、大法弟子受摧殘、到北京也沒有講理的地方,我們只好把真象講給世上的人。2001年10月29日晚上,我們將「法輪大法好」的貼子,貼到江蘇新沂市大街小巷,結果被城關派出所發現而遭非法拘禁。我被銬到鐵架子上,惡警手持電棍惡狠狠的逼我說出是哪裏人,我不說,心裏盤算著要堅持到天亮,女兒知道我出事,便將大法書和師父法像藏起來。惡警見我不說就用電棒在我身上到處亂捅,就在這時我想起正法口訣,就立即念,惡警就更加瘋狂的使用電棍,其結果不起作用,惡警見此就說沒電了,充電去了(此事直到2004年期間學法時才悟到是師父法身保護了我)。由於我甚麼都沒有說,他們將我非法拘禁兩個月才放我回家。當年臘月我又去要三輪車,惡警不但不給反而將我拘禁四個月,又送鎮江勞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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