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日晚八點鐘凌海市公安分局崔永等2人闖入我家,在沒有任何證據下要帶我到分局,並用謊言騙我丈夫說到分局核實一下情況馬上送回來。我不配合,他們又打電話叫來六、七個警察強行把我從床上拖到地下,把我的上衣袖都拽壞了,幾個人硬把我抬到門口強行帶到公安局。
在公安局,自稱國保大隊隊長的李洪祥和副大隊長的張志新詢問我,他們的每一句問話我都感到莫名其妙,在我說甚麼也不知道的情況下,他們把我關到拘留所。
在拘留所警察又審了我二次,誘騙我承認和某某人認識並收了甚麼東西,說甚麼你有兩個孩子上學要人照顧,承認了簽字就放你。三人最後強行把著我的手按手印,然後把我關進拘留所,不讓上廁所。
當天我就絕食抗議公安局對我無理的關押。第二天早來了一個警察,強行把著我的手在一份材料上按手印,每個手指一個一個按整個手掌也得按。原來他們沒有放我反而給我上報勞動教養。
第四天早晨丈夫來看我,我把實際情況一說,我丈夫非常生氣,正好張志新又來讓我簽字,我說:「我甚麼字也不簽,你們是在誘供。」我丈夫憤怒的說:「我要請律師告你。」張志新惱怒的揚長而去,和另一警察把我帶上車拉到了看守所。下午,張志新帶來幾個人和醫護人員要給我灌食,逼著我喝下半盆奶粉,喝過奶粉後五、六分鐘我的肚子和胃開始痛,把喝的東西全部吐出來了,胃抽筋疼痛難忍,全身抽成一團。
第五天,張志新帶來醫護人員給我灌食,七八個人把我抬上一張床強行灌,他們按著我往鼻子裏插管,灌後又把我扔到冰涼的板鋪上,沒有被蓋,當時我肚子和胃強烈疼痛,整個人抽得不省人事。我醒來時整個人已經在醫院裏了,天亮時他們又把我拉回看守所。
早晨八九點鐘惡察崔永把我和另一個同修拉到馬三家勞教所,檢查身體說我有嚴重的糖尿病,馬三家拒收,惡警崔永還和醫生商量非得勞教我,讓我從新驗尿,他們好開假證明,當時醫生不同意,他們只把我拉回看守所,看守所也拒收,沒辦法他們把我拉到凌海市醫院又關了四天,24小時看管。最後我終於闖出魔窟。
在這十天當中,邪惡之徒給我家人帶來很大的痛苦,家裏人不知道我被關押在甚麼地方。我回來後,家人又被勒索人民幣壹萬元, 惡警崔永於12月7日上午又帶人到學校騷擾我八歲的小女兒,第二天又到我家敲門進行騷擾。
這是我被迫害的經過,現在仍有很多同修被殘酷折磨著,對法輪功的鎮壓必須立即停止。希望善良人得聞真象,惡人迷途知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