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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法弟子李良再次面臨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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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20日】澳洲公民親屬、天津市大法弟子李良,自1999年曆經三次共4年半的勞教後,因堅持法輪大法信仰,目前再次面臨被非法勞教。

2005年5月16日,天津市大法弟子李良的父母接到通知,說是被非法關押了7個月之久的李良,被再次判處勞動教養,他本人拒絕簽字,讓家屬去簽字。但李良的父母堅信自己的兒子信仰真善忍沒有錯,也同樣拒絕簽字。 目前李良的情況不詳。

2004年10月2日,李良在朋友家吃午飯,被天津市河北區支隊的宋曉生、劉廣濤(其對外名稱是國保支隊,其實就是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無故綁架,關押在天津市河北區望海樓派出所。10月3日,河北區望海樓派出所副所長劉世偉、警長楊建稱已辦好拘留證,並把李良移至天津市河北區宜白路看守所。

家屬接到拘留通知後,多次找辦案人員宋曉生、劉廣濤、劉世偉、楊建,要求要回屬於李良的私人財物,他們之間互相推諉,更甚的是劉世偉居然對李良近70歲的母親大發雷霆。李良的母親多次前往看守所,都不允許與李良見面,只能送一些生活用品。

萬般無奈之下,李良的父母聘請了律師。律師卻無法找到真正的辦案人員:找到進行抄家的劉廣濤,他說他已經不管這個了,讓律師去找河北區望海樓的劉世偉,但劉世偉一直對律師是避而不見,一拖再拖,直到11月3日家人收到非法逮捕通知書,律師都沒能見到辦案人員。

從11月3日至4月中旬,律師從公安部門得到的通知是:第一次送交李良的卷宗到檢察機關,因證據不足被駁回;第二次送交檢察機關,再次因證據不足被駁回。公安部門已經第三次送交檢察機關。按照中國的法律程序,4月底之前,檢察機關不送交法院審理此案,公安機關必須無條件釋放李良。

但直到5月份,家屬都沒有得到任何關於李良的消息。李良的父母找到所聘請的律師,律師卻開始推托沒有時間、警察不接電話、找不到檢察機關的人等。直到5月15日,李良的父母被通知:勞教判決書已經在望海樓派出所,你們去簽字。

按照中國的法律,本應獲得自由的人,確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而被無辜關押,公安機關卻可以超越法律之上,不經任何審判手續,直接判勞教!李良的父母問律師:中國可有這樣的法律程序?律師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李良,34歲,是澳洲公民李麒忠的妻弟,其姐李迎於2003年11月被營救來澳,目前居住在澳洲。李良於1999年7月在北京被抓,一個月後在天津被釋放。同年10月底,因寫上訪信再次被抓,判一年半勞教,關在臭名昭著的天津市雙口勞教所。到期後勞教所不放人,加期一年並轉至天津市薊縣漁山勞教所。2002年4月,因李良拒絕放棄法輪大法信仰,又被關入建新勞教所,不久再次被勞教2年,關在天津市青泊窪勞教所。直到2004年5月22日,李良第一次有了自由時,已歷經三次共4年半的勞教。

參與迫害者:

天津河北區國保支隊宋曉生、劉廣濤 86-22-26353788

天津河北區望海樓派出所 地址:望海北裏30號
副所長劉世偉、警長楊建86-22-26217906/26224873

天津市河北區宜白路看守所 86-22-26309893
河東區和平村派出所戶籍警耿濤 0086-22-24329184 地址:和平村大街9號內
河東區分局 0086-22-24211876
河北區分局 0086-22-26352540
市公安局舉報幹警違紀電話0086-22-23398255
市公安局電話0086-22-2731-8989 轉河北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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