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原吉林市華山路副所長徐紅偉對我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5月1日】我叫王清蘭,女,56歲,家住吉林市豐滿區江南鄉腰領村,因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而被迫害。

得法前,我曾患有多種疾病,多處求醫不見效很痛苦,在96年秋,我有幸得大法,通過學法修煉,並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做事先為別人著想,大法淨化了我的心靈也淨化了我的身體。

自從江氏集團鎮壓法輪功以來,只許江氏邪惡流氓集團造假栽贓陷害,謊言連天,誹謗師父,誹謗大法製造天安門自焚,卻不准大法修煉者說句話。在江氏鎮壓法輪功的時間裏,華山路派出所緊跟江氏迫害法輪功,在華山路派出所所管轄的範圍之內的大法弟子,我知道的就有8名大法弟子不同程度的被迫害,有流離失所的,有被拘留過,有被送去勞教的。

2004年11月16日下午,我從市裏回來不到2小時,華山路派出所以正、副所長為首6、7個惡人來我家,副所長徐紅偉說:「你被舉報了」,然後就翻箱倒櫃的,連我家的房瓦都被惡警揭開,把我家的箱用菜刀撬開,把所有大法書、大法真象資料和錄音機全部拿走。我正告他們:你們毀大法和大法真象資料是有罪的,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更是有罪的。

他們把我帶到華山路派出所,副所長徐紅偉和我核實材料,我沒有配合他,他氣急敗壞的要去送我上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去看守所之前,在解放軍222醫院檢查身體,檢查結果是嚴重性心臟病,但是惡警徐紅偉在這種情況下,硬是把我送進看守所。

在看守裏不准煉功,不准背法,讓犯人監視我們,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不能吃飯,我的身體又回到沒學大法時的狀態,身體狀況很不好。

從看守所回來不到一星期,惡警徐紅偉讓我家人拿3000元人民幣並強行開車送我去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醫院檢查身體,由於我在看守所被迫害十天,身體上原來的疾病如:心臟病,肝炎病及其他疾病復發,醫院檢查有急性肝炎,勞教所沒敢收,可是3000元錢並沒退回來。這就是華山路原派出所副所長徐紅偉對我的迫害經過。

我要正告華山路派出所的所有幹警,不要再迫害以宇宙大法「真、善、忍」為準則的修煉著。你們去迫害好人,天理難容。俗話說:善有善報。在你們還有機會的時候,立即停止迫害,為自己的未來負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