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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喜被綁架入浙江省第二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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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9日】法輪功學員劉德喜因給家鄉寄信講真象遭惡人舉報,被非法判刑十年。在位於金華的浙江第五監獄拒收、位於杭州的浙江第四監獄拒收後,劉德喜近日被台州市椒江看守所強行送入位於杭州的浙江省第二監獄。

台州市椒江區的民眾絕大部份還不了解法輪功被殘酷迫害的事實,這也是劉德喜寄信講真象被舉報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法庭上,有很多聽信官方謊言的人,包括椒江區海明村村長劉祖德和多名普通村民指證收到了劉德喜的信,在無知中參與著對大法學員的迫害。

2004年3月劉德喜被非法抓捕一事在互聯網曝光後,各地寄往椒江區的真象資料一度明顯增多。但從目前狀況看,當地被謊言毒害者仍然很多,邪惡之徒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也未收斂。在此我們呼籲同修採取多種方式鏟除椒江地區的邪惡因素,救度那些即將被拖下深淵的民眾。

我們依據長時間、多渠道的了解,對台州市參與迫害大法學員的責任人予以揭露。同時,我們嚴正要求浙江省第二監獄立即無條件釋放劉德喜。在此正告惡人:法網恢恢,你們將為今天的所作所為承擔一切後果。

參與迫害劉德喜的惡人:

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台刑一終字第17號 審判長:張虎林 審判員:董仁喜 代理審判員:陳澤彪
椒江區人民法院(2004)椒刑初字第308號 審判長:王普國 陪審員:盧小仙 戴根祥
椒江區人民法院(2004)椒刑初字第552號 審判長:陶美娟 陪審員:周美兒 呂彩麗
椒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王惠招

椒江分局國保大隊長(610)王凌軍 (此人曾多次到大連,不斷騷擾流落在那裏的劉德喜一家。在2004年3月非法抓捕劉德喜,致使劉妻跳樓導致多處嚴重骨折;此惡人在椒江區看守所還主使十多人對劉德喜進行7天6夜輪番審訊、逼供、不許睡覺的折磨。致使劉德喜精神恍惚,在他們寫好的假筆錄下簽字,如此的偽「證據」竟成為後來劉德喜被非法判刑十年的依據。)

台州市國保大隊:王魁
椒江區看守所所長:張利明(同幹事張仁用暴力折磨劉德喜,將劉雙手緊銬背後48小時,致使雙手腫大僵木)
教導員:范某

椒江區看守所侵犯人權事實:

1、 奴役:每天(包括週六、週日)強迫被關押人員連續勞動(拉節日燈線)14小時,甚至剝奪放風時間。
2、 虐待:使很多被關押人員在每天勞動14小時的情況下,飯吃不飽,處於飢餓狀態。並威脅被關押人員不得在上級來檢查時反映真實情況,否則「扒了你的皮。」
3、 扣壓被關押人員寄出的信件和被關押人員家人寄入的信件,其中包括劉德喜本著善意寫給有關部門的多封檢舉、申訴信件。
4、 勒索:以天價「提供」食品。

椒江區看守所賣給被關押人員的食品價格:
一碗芋頭(或菜花、雪菜) 20元
一碗紅燒肉 36元
一份雞(或烤鴨) 45元
一碗小腸卷 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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