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實法還是證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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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5日】最近在我們地區同修中流傳著兩張光盤和一盤錄音帶,都不是「放光明」製作的。一張光盤叫「正法行」,是某地同修將自己地區集體煉功、學法和做真象的情況錄製下來製作的(煉功和學法的場面是學員的背影)。另一張光盤是某地同修在「春節」時集體給師父拜年和表演的文藝節目,都是正面鏡頭,還有特寫鏡頭。錄音帶是表演的文藝節目錄製下來的。組織協調這件事的同修願望可能是希望以此互相促進共同提高,但我認為這件事做的不在法上。

一是安全問題。儘管邪惡少之又少,但迫害畢竟沒結束,師父已告訴我們「……在證實法中不管形勢怎麼樣,大家都不能掉以輕心……」(《2004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為甚麼不能聽師父的話呢?非等造成損失了再來總結經驗再後悔,這樣的教訓還少嗎?這決不是成熟的大法弟子應該做的。

二是證實法還是證實自己的問題。師尊在《永遠記住》(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八日 )那篇經文中已經講了「……除大法學員學法交流會和總會同意各地總站搞的活動外,記住在大法中流傳的任何不是大法的東西都是破壞大法!」 其實做過輔導員的同修都知道,99年迫害之前各地輔導站要發《心得體會》之類的小冊子或錄像帶都是經過當年的「研究會」把關的。那麼今天大家都很自覺地請《明慧》和《放光明》把關。其實過去的「研究會」是師父在看著,今天大家都知道《明慧》和《放光明》的每一篇文章每一個節目師父都在看。還用多說麼!我們今天的一舉一動都關係到未來很大的事情。今天師尊還在,而且經文中也講了,還敢隨意的在學員中發東西。如果將來也有人認為他或她做的對法有利都可以自行的願發甚麼就發甚麼那可壞了。

據我知道這兩張光盤在製作擴散的過程中一直有同修提出異議,可組織協調的同修還是傳了。(注意:這裏並不是說光盤的內容本身有問題,而是在這個特定的歷史時期傳這樣的內容是不負責任的,是明顯摻有人心的。)

個人認為如果需要保存資料應妥善保管,如果是認為對整體提高有利應發給《明慧》和《放光明》,建議做此事的同修立即自行糾正以挽回損失。如果我的認識錯了,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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