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一起走過的正法修煉之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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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3日】我叫劉楠,32歲,女,97年得法,我丈夫趙京春,33歲,96年得法,通過學法修煉都身心受益,親身感受到了法輪大法是宇宙中最根本的高德大法,我們都發願在大法中堅持修煉提高心性。可做夢都沒想到的迫害,就在我們新婚不久發生了。我丈夫從99年7-20開始,幾番被非法拘禁直到99年12月25日才回到家。

99年7-20開始後沒幾天,我丈夫就被當地新華派出所非法扣壓5天,之後回家不到一個月,又被單位非法拘禁3天,接著又被強行送入邪惡的「610學習班」非法軟禁,與外界斷絕聯繫,採用各種手段,強制洗腦利用謊言欺騙,妄圖讓大法弟子放棄修煉,這是牡丹江市自7-20後第一次對大法弟子的迫害行動。當時被關押在此的同修很多,很多學員都堅持修煉,不配合邪惡。邪惡將堅定修煉、不向它們妥協的學員強行送入牡市看守所非法拘禁,實行無限期關押,威脅逼迫學員必須錄像說誹謗大法的話,有的學員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半。我丈夫被610洗腦班非法關押3個月後,不但沒放回家,又被邪惡強制關押進了「610」在一個收容遣送站設的非法「洗腦班」,10天後,又脅迫家屬交納所謂的「學費」一千元,才可放人。親人無奈之下只好交錢接人。中共不法人員不擇手段,利用對大法弟子迫害從中撈取不義之財。我丈夫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3個月後,牡市愛民分局惡警強迫家屬必須交齊5000元錢,所謂「保證金」,說不交錢就不放人,父母不忍心看到兒子再繼續被關押,只有忍氣吞聲,東借西湊了5000元錢,不情願的交給了愛民分局,可交了錢後連一紙收據都沒給。只是說一年之內沒有事就退回錢,可這錢至今也沒還。

(一)一念破除邪惡強制洗腦的安排

轉年2000年3月5日,晚上新華派出所惡警曹陽夥同幾人來到我家中,強行劫持我丈夫到「洗腦班」。當時我也在家,我嚴肅的對他們說:「我們又沒犯法,憑甚麼一次次抓我們,擾亂我們的正常生活?」他們假裝笑臉說:「沒事兒,就去學幾天。」

我陪我丈夫一同到了「洗腦班」,在門口登記時,我當時就一念,絕不能受他們擺布,不能讓他們得逞,我看著「洗腦班」登記的人想:「人都有善良的一面,他也不願意讓好人受到迫害,我想他肯定不願接收。」這時那登記的人問那幾個惡警我們有沒有錢,我丈夫和我說:「我們沒錢。」那人說:「沒錢我們不能收。」就讓派出所把我們帶回去。

派出所沒招了只好把我們又送回家,在車上說:「你們覺得好就在家煉,別出來。」

現在我才知道當時的那一念起到了多麼大的作用,可見大法弟子的正念威力是很大的。回家後我們仍然堅持學法修煉,做些正法的事,在這期間新華派出所惡警曹陽等人還多次打電話騷擾,甚至半夜打來電話看我丈夫在沒在家,都被我們正念擋過去了,使他們的迫害沒有得逞。直到2000年底,派出所惡警又找到我家要把我丈夫送到邪惡「洗腦班」,結果沒找到人,他們就回去了。

(二)制止火車站邪惡之徒侮辱師父照片

2000年底惡警又找到我家的那天,我和丈夫一同去了火車站,原因是那時牡丹江不法人員極其邪惡,在火車站檢票口過道擺放師父照片,通過的人只有踩過去,不踩的就被守在那的邪惡之徒拽出來抓走。那過道只有一米寬,即使想繞過去都沒地方,使眾多的無辜的世人在無知中犯罪。我們牡丹江地區的很多大法弟子都義不容辭的來到火車站,制止不法人員這種卑鄙無恥、無法無天的惡行。同修們看師尊的照片在受到如此的糟蹋污辱,看到世人被邪惡肆意毒害,都忍無可忍,都自發的來到火車站,準備與火車站負責人協商解決這件事,告訴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為文明社會所不齒,不要這樣誹謗大法。候車室大廳裏坐滿了等車的人,這時各入口處還沒檢票,來了很多大法弟子,有的靜靜的坐在那裏。

在檢票口開始檢票放人的時候,只聽見檢票口處一女大法弟子高喊:「這是我師父,不讓你們踩!」我感到一股正氣充滿全身,感到維護大法是每個大法弟子的責任。這時整個大廳很多人在議論:「是法輪功。」有的同修則把各檢票口的照片拾起來,往外傳遞,被大法弟子拿走了幾張。緊接著檢票口處一群人推搡著往候車廳的公安值勤處走,保護師父照片的兩名女大法弟子,被不法人員圍住抓著胳膊往值勤處推,那兩名女大法弟子的孩子都剛滿四個月,此時她倆都是抱著孩子來的,她倆的丈夫也一起被抓走了。

這突如其來的場面,使我頓時看清了邪惡的嘴臉,不法人員根本不容分說,就大肆抓人。這時一個中年的邪惡之徒走到我身邊說:「你是不是?」我沒理他,又過來一邪惡之徒說:「她也是。」於是他們就抓住我拉我走,像無賴一樣的把師父的照片放在我頭頂上,推著我往執勤室走。執勤室在大廳的旁邊,在馬上要進去時,我丈夫馬上衝過來,一把就拉住我,問道:「為甚麼抓人?」那惡警說:「你是誰?」我丈夫大聲說:「我是她丈夫!」這時一身材高大的年輕惡警說:「你是她丈夫咋的?」說著就要動手打人,於是我推開那惡警,嚴正的喝道:「不許打人,打人犯法。」這時我明顯感到他特別心虛,抓著我的那隻手直抖,撕扯幾下就放棄了打人的氣燄。這時又過來一個肥胖的惡警說:「有話到裏面再說。」看到他那邪惡的樣子,我知道這是他們的陰謀,想把我們抓起來,我丈夫則說:「有話到大廳去講。」

邪惡之徒卻置之不理,見無計可施,幾個人蜂擁而上,三個男的一個女的,一起拽住我往裏拖,我丈夫緊緊拽住我一條胳膊往外拉,我也鼓足全身的力量往外掙。這時我覺得已不是人與人之間的拉扯了,而是正與邪的較量,我心中充滿力量,因為我知道大法是正的,大法弟子做的事是正的。我們兩人拽那四個警察,三個男的都很胖,一個女的,就快出來時,大廳側口處同修在那伸手拉了我們一把,我們終於出來了。那三個男惡警見到了大廳外面就沒敢再動手,可見邪惡幹的壞事是見不得人的。

我倆準備離開這裏,這時其中一個男惡警又上來抓住我,這時我們已處在大廳之中,很多乘客都在座椅上等車,很多人都不知發生了甚麼,也不知被抓的人是幹甚麼的。我這時突發一念,要讓邪惡曝光,隨著胸中一股正氣衝出,脫口而出大聲喊道:「煉法輪功沒有罪!」

我話音一落,那惡警目光驚詫,手一下鬆開了,轉身不見了。這時我們接著往外走,又一惡警又想過來抓我們,被幾名同修擋住了,快到樓梯時,那個女惡警又跟上來,抓住我的手不放,哄騙我們說:「咱們有話到裏面說。」我丈夫一把拉住我的手拽開說:「你抓她幹甚麼?」我們便頭也不回的走了,那幾個惡警見抓我倆不成,轉身圍住一同修進行毆打。在同修的齊心協力下我們擺脫了這次魔難,順利的回到家。

剛鬆一口氣,可家人又告訴我們趕快躲一躲,說派出所又上家抓我們去所謂的「學習班」,我們就到外面住了幾天。這時正好一月一日,師父發表經文《忍無可忍》。通過學法,回想這次經歷,悟到:「只要做在法上,邪惡就無從下手,就迫害不了。」我們對正法有了更深刻的認識,火車站的邪惡幹的壞事就是毒害世人,讓無知的人犯罪,目地就是要把人毀掉,我們要做的就是要制止邪惡,挽救那些無辜的被毒害的世人。師父講:「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來順受。大法弟子的忍是高尚的,是生命偉大堅不可摧的金剛不動的表現,是為堅持真理的寬容,是對還有人性、還有正念的生命的慈悲與挽救。忍絕不是無限度的縱容、使那些已經完全沒有了人性、沒有了正念的邪惡生命無度的行惡。忍是可以為真理而捨盡一切,但是忍不是寬容已經沒有了人性、沒有了正念的邪惡生命無法無天的敗壞眾生與大法在不同層次的存在,更不是對殺人放火的無視。」「除盡邪惡是為了正法,而不是個人修煉問題。」

後來,火車站檢票口處的照片不見了,放到過廊的通道,這裏很寬,過往乘客可以讓開照片走,也沒有邪惡之徒守在那抓人了,聽家人乘車回來說:「很多人都讓開走,我看到照片趕快繞一邊去了。」可見人都有善的一面,只有被邪惡利用的敗類才會幹出如此無理智而又邪惡至極的壞事,它們幹的壞事只能讓更多的人看清它們的邪惡面目。不久過廊的照片也不見了,又恢復了正常。這次同修的共同正法對邪惡起到了震懾的作用。

(三)丈夫趙京春描述再次被綁架迫害的經歷

我是趙京春。2001年農曆新年即將來到,這時邪惡又採取了一種流氓手段,我們地區的煉功人員凡是被管片惡警知道的,惡警在晚上挨家挨戶的找上門,有人被抄家翻找大法書籍,以藉機抓人;後來採用更卑劣下流的手段,拿著師父複印照片,逼迫大法弟子踩,不踩就抓走,用這種手段達到它們蓄謀抓人的目地。

臘月二十三那天,新華派出所所長韓春雨和惡警曹陽等幾人,又闖入我家,詢問我倆在哪,那天我倆都在岳母家,這幾個惡警就恐嚇家人找我們,打電話找到我們後,蠻橫的說:「你們回來,準備打開你們的房門搜查。」我在電話中拒絕了他們,這時我岳母(是常人)接過電話與惡警理論,說:「他們又沒犯法,沒事總找他們幹甚麼?」惡警曹陽氣急敗壞的說:「你是誰?你懂甚麼?」家人說:「我懂法,你們隨便抓人就是違法。」當時惡警氣急敗壞的離開我家,在樓下的收發室又等了很長時間,見我們沒回來就走了。

在差3天過新年那天上午,我照常回到家,我妻子早上班走了,我八九點下了夜班回到家沒多久,惡警王雲昊又找上門,進來就叫我出來寫「保證」,我沒寫,惡警就拿出一張師父照片,說:「不寫也行,踩一下照片就不抓你。」我說:「我不踩!」沒理他們就進屋了,於是這個惡警就到樓道裏打電話聯繫,不一會兒,一個姓孟的惡警又來了,敲門讓我跟他們走。我母親被他們這種架勢嚇壞了,自從99年7-20迫害以來,她整天提心吊膽,由於她膽小怕事,給我們造成很多干擾,甚至我倆出門她都要盤問一番,這時她完全被邪惡控制了,站在邪惡一邊幫助他們敲門,讓我出來。

我一時動了人的情,害怕我父親驚嚇,因父親自從迫害後整日憂心積慮,上火擔心,患上眼疾,失明了。我打開了房門,惡警抓住我,連拉帶推把我強制抓到新華派出所。在派出所,他們把我雙手銬在椅子上,問我煉不煉,我說:「煉!」他們又把我帶入另一間屋子,裏面很多警察,其中有的人我在上次被非法關在這裏時也認識了,我曾經跟他們講過大法的好處,我按照修煉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一言一行給他們留下很深的印象,都知修煉大法的人是好人。這時他們其中有人說:「不要犯傻了,踩就可以回家了,想怎麼煉就怎麼煉。」對邪惡流氓的手段我早就看清了,上次還說在家煉可以,這次又從家裏把我抓來,這不是自相矛盾嗎?站在修煉人的角度我明白,是邪惡要我放棄修煉,給我的修煉留下污點。

這時,邪惡所長韓春雨滿身酒氣的回來了,剛進來就打了我幾個耳光子,邊打邊說:「這一片就你鬧得歡。」接著把我拽到走廊裏,解下我的褲腰帶,把我衣服摟起來,蒙住我的頭,把我按在地下,狠勁沒頭沒腦的抽打起來,邊打邊問:「那天打電話為甚麼叫你回來你不回來?」越打越狠,這時他完全是在發洩私憤,看我始終不出一聲,他覺得打得不夠狠,就叫別人去拿拖布把,惡徒一邊說:「前二天抓住一個女的,把拖布把打折好幾根,就把你們煉法輪功的打死,你們都沒地方告狀去。」

面對毆打,我當時一點沒有怕心。這時他們政法委巡查,他才停下來,把我關進拘禁室,裏面陰暗潮濕,四平方米大小,散發著臭氣,鐵柵欄門,就像被關在一個鐵籠子裏。

傍晚我岳父看我,惡警質問他:「你老伴是不是煉功?她妨礙公務,我們可以抓她,讓她來,我們認識認識。」原來惡警是衝那天在電話裏沒有配合他們,跟他們講點理,他們竟然就要抓人,可見他們流氓霸道的程度,身為執法人員,自身都不把法律放在眼裏,為所欲為,想怎麼幹就怎麼幹,本身做著邪惡違法的事,還大言不慚的說別人妨礙他們幹的邪惡「公務」,簡直連人的正常理念都喪失了。

晚七點多,惡警拿出一張已蓋好章的刑拘書欺騙我家人說:「本來是送第二看守所,現在只拘留15天。」就這樣他們把我非法送進了拘留所。

在我被非法關進拘留所十三天時,惡警曹陽把我從拘留所轉入「二看」,原先騙我十五天拘留後直接放我,叫我家人交了十五天的拘留伙食費,而十五天後沒放人,還轉入「二看」繼續非法關押。在「二看」,惡警曹陽把我叫到提審室,進屋就對我大打出手,先打我幾個耳光。我坐在凳子上,他坐在桌子上,猛的抬起穿著皮鞋的腳照我腦門狠狠踢了兩腳,邊打邊說:「看我能不能抓住你。」

惡警撕掉僅有的一點人的偽裝,露出邪惡凶殘的嘴臉,對我大發私憤,還逼我承認在北安街附近這一帶的大法標語,傳單是我組織大家製作的(其實都是大家自發做的)。我知道這是他們的詭計,想加大對我的迫害。後來才知道當天他們記的筆錄與我說的根本不屬實,在卷宗上被他們加進許多莫須有的栽贓陷害。

從提審室回來後,我被繼續非法關押在第二看守所,在那裏我得到了師父的經文《正大穹》,使我增強了信心,在這個環境中我給同房的常人講大法的好處,講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讓他們知道我們是冤枉的,很多人明白真象後,對法輪功學員都表示很敬佩。

在「二看」被非法關押45天後,我被邪惡非法送到牡市四道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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