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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營救重慶大法學員李正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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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29日】李正華,女,近60歲。原是江北區通用集團電焊工,現已退休。因長期絕食,目前李正華身體極度虛弱,看守所仍不放人。

李正華於2004年7月22日講真象,被綁架到石門派出所,第二天放出。7月24日被江北區公安分局非法抄家並強行把她帶走。因惡警發現李正華家中有一台複印機,當晚分局又非法抄家並抓捕通用家屬區及附近化研院家屬區三位中年女同修,要她們承認家中資料是李正華提供。

據知情人士提供的消息說,惡警非法提審李正華時,李正華盤腿打坐煉功,一公安失口叫道,「她身後有太陽光!」另一公安趕緊搜她的身後,並稱:「沒有。她身後沒有燈泡,可能是看花了……」邪警對神佛慈悲的展示與警示執迷不悟。

李正華在江北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曾絕食抗議,被野蠻灌食,非法送入勞教所;勞教所拒收又轉回看守所。在看守所李正華因煉功打坐被非法關禁閉,手向後長時間痛苦反綁,她為了方便就雙腳疊放在地上,被看守所某610惡徒走上去用力一踩,當即「喀嚓」一聲以至於後來不能站立,又被人架回舍房。

目前李正華身體狀況非常糟糕,因要求釋放長期絕食,身體極度虛弱,看守所不得不放棄野蠻灌食而改打吊針。李正華不堪對她的長期虐待而吞下吊針,以此抗議[注]。就是這樣,看守所及分局仍不放人。要她和家屬簽字開刀,家屬不簽,她也不簽,說:「要我簽字可以,放我出去。信仰自由,做好人無罪。」看守所怕承擔開刀可能出現的危險責任,就把她非法送入重慶市茅家山女子勞教所,由勞教所出面簽字開刀(勞教所有所謂「死亡指標」)。

在此,我們正告重慶市江北區公安分局、女子勞教所、看守所的負責人和其他此事的相關責任人員:好好想想吧!從古到今,歷史上迫害好人的有好下場的嗎?你們明知道關押李正華是非法的,而且她目前的身體狀況已經不適合再關押,你們就不給自己留條後路嗎?你們繼續關押她,不就是想要李正華妥協以至於「轉化」嗎?但是,你們能達到目地嗎?你們非法關押並折磨她這麼久,她妥協了嗎?因她家中來客而在戶外煉功,你們曾在2000年到2001年底非法勞教了她兩年,她放棄自己的信仰了嗎?沒有!都沒有。

你們再繼續行惡,只是白白增添你們的罪惡而已。望所有參與迫害李正華的單位及個人不要再充當江××和邪黨的陪葬品,立即停止迫害。機會不會總有,不要等到邪惡滅亡那天,那時是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了!

請看到此文的同修正念加持。

[編註﹕法輪功嚴禁殺生,包括自殺和自殘。常人的一些方法雖然能起到反迫害的作用,但是很危險,容易真的傷及性命。作為大法弟子,應該時刻牢記自己是超常的修煉者,必須要珍惜生命,避免效仿常人的思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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