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有的親人們及我的同修們:你們好!
我於2003年9月12日被七台河市法院強迫投入哈監。在之前公安局運用刑訊逼供及各種惡劣手段侮辱人格,由七市法院及各級單位以非正常法律程序判我們,並在三小時之內將17人集體上訴駁回,嚴重違反憲法。
我們九人以絕食方式抗議迫害和證實法,在六日滴水未進的情況下,我們被匆匆送入哈監。我拒絕戴刑具被投監,當天早晨被一看的惡警郭所長,抓住頭髮按在地上拳腳相加,用繩子綁住強行送走。到達哈監體檢時血壓(60-80),心率很高特別不正常,感覺渾身疼痛,頭暈,隨時有休克的可能,我們九人大多數身體狀況都不正常,這種情況已經不符合收監的條件,可是它們不知做了甚麼交易後,把我們收下。
而且在這種情況下,惡警還強迫我們跑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不停息地跑,有的暈倒,有的腳被磨出泡腫的很高,還讓刑事犯迫害我們,副隊長王曉麗經常毆打謾罵法輪功學員。
在集訓隊將近4個月的時間裏,惡警利用各種方式,放錄像帶,讓刑事犯組成轉化小組或兩個包一個(包夾)來限制大法弟子的言行,我們的一切言行都受限制,這些已經構成了對他人人身權利的侵犯。我們面對的是強制轉化,這裏大約有50名左右的大法弟子不畏迫害、堅定信仰,可天天都被強行看錄像等,有反抗的就被關小號。
3月2日,一監區34名大法弟子不戴名籤,不點名,不報數,被帶回監舍樓的一個空辦公室裏坐板,早6:00點到晚8:00,由刑事犯看著,其間由於刑事犯謾罵、挑事端,惡警孫劍揚手打了一個歲數大的大法弟子,同時謾罵。我們共同起來證實法,全部將囚皮脫掉,當天晚上被強行拖回各自監舍,被刑事犯強行穿上囚皮,戴上銬子,強迫坐在地上背銬一宿不讓睡覺。
第二天上午惡人韓劍英(曾多次給大法弟子上大掛)和五連保人員將大法弟子雙手背扣上,用繩子綁在床沿上,當時是坐下難,站起難。到下午時還有十幾名大法弟子沒有配合惡人要求,他們就採取了更惡劣、沒人性地對他們用酷刑上大掛,有的暈過去了,有的心臟病症出現,慘不忍睹。
3月10日,惡警又對部份大法弟子因煉功等原因又一次給上大掛。5月12日強行我們點名報數,連續兩天晚上讓犯人三人以上強按我們下蹲報數,過程中按、扭、掐,甚至將腳踏在我的背上。
2月21日,為爭取學法和自由權利,4名大法弟子脫囚皮,惡警又用酷刑上大掛折磨這4名大法弟子。關淑玲、張小波當時暈過去。惡警們之前就準備好了藥,以防萬一,可見它們多麼惡劣!12月29日惡警帶10個犯人把屋子掛上簾,不讓任何人臨近其屋,秘密對張麗平、關淑玲、張林文、陳偉君等毆打後上大掛,它們將錄音機音樂放很大怕其他大法弟子聽見。關淑玲連續兩次上大掛也沒有順從它們的要求,它們採取了更惡劣的手段,將關淑玲關到後樓空屋秘密虐待,大約10多天。相繼又有劉淑芬、王居豔到後樓遭受迫害,其餘有部份大法弟子相繼以不同形式,絕食,不點名,不穿囚皮等方式要求見獄長、檢察院,以制止他們對大法弟子酷刑虐待。大法弟子正念強,震懾了邪惡。它們害怕了,利用各種欺騙手段不讓大法弟子們向上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