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到鄰縣的功友家去,功友說:「今天就不用叫別人來了,這幾天我們這兒有邪惡干擾。」我感到一種失落感,有一種「白來了一趟」的感覺。從此以後,那個地方我有點不想去了。
還有一個功友,他的狀態不太好。我去過他家幾次,他說我對他的幫助很大,他也常在其他功友面前誇我「真不錯」。可有一回,他很直接的指出我哪些方面問題很大、需要提高。他說話的語氣很重,我覺得自己不是他說的那麼回事兒。一次、兩次……我潛意識中藏著這樣的念頭:走到哪裏,都是讚揚之詞,都誇我悟性好,你的狀態這麼不好,我好心來幫你,你反而……。我內心有點接受不了,認為他干擾了我,認為他背後的邪惡因素太頑固。所以也不想與他交流了,不去他家了。我感到自己像受了很大的打擊一樣灰心喪氣。
我還是能靜心學法的。我也常常想自己:我哪不對了?怎麼會這樣呢?這一切就是針對我來的,功友表面的話是誤解了我,但觸動了我的甚麼心?肯定有自己的不對,修煉中沒有偶然的事情,絕對跟我有關。
(二)
一日,學習《法輪佛法─在美國講法》。當我讀到:「從上一次和大家見面之後,我們又有很多人入道得法。這個法能夠使他迅速地發展,弘揚光大,我想這是大法的威力。」頓時,我感覺好像自己從一種束縛中跳了出來,解脫了出來。
在邪惡的鎮壓之前,我雖然沒有參加過那麼多的洪法活動,但我喜歡思考,我能想像到。人傳人,心傳心,你傳我,我傳他,很平常,好像是很自然的常人中的活動。大家覺得法好,想讓更多的人受益,都做得很熱心,從而引導越來越多的人得法。從表面上看,這一切好像真的是我們在做,是我們每個學員努力洪法所起的作用。我今天忽然認識到,不是這樣的,根本不是這樣的。這是大法洪傳的天象,真正起作用的是法,這是大法的威力!不是我們個人的威力、個人的能力!我們只是在圓容,真正起作用的是大法。
為甚麼那麼多人來學大法,因為大法好,大法純正,是法改變了他們,不是我們個人改變了他們。在常人的迷中,我們往往覺得是個人的功勞,完全不是。就像有的人開了天目,看到東西了,從而覺得是自己的本事,覺得自己煉得不錯,「真行」,比別人都強,看!我把天目煉開了,其實根本不是。沒有師父演化眼睛給我,開了也看不了。能開天目呀、能長功呀、能提高層次呀……前提是師父在幫我們做,雖然師父說了「心性多高功多高」,但沒有師父帶,沒有師父給我們演化功,我們一點功也長不了。「修在自己,功在師父。」這個修煉界的天機,多少人能真正參透啊!
這時我想起了師父在《澳大利亞法會上講法》中講過「有時為大法做事也表現出執著於維護自己的作用」,「自己的作用」這五個字深深的打入我的腦中,敲擊著我。維護自己的甚麼作用?根本不是自己的作用,真正起作用的是法!別想著自己如何的了不起,自己有多大的能力,應該把心多用在如何同化法上。一看重自我,就沒有威力了;一看重自我,就不符合法了、脫離法了;一看重自我,魔就會鑽空子干擾。我清楚的記得多少次去幫助同修,我往往想好了最想說的話,覺得這些話才最關鍵,對同修的問題才最有針對性,然而當同修對我表示感謝,說我幫了他時,並說「就是你的一句話打動了我」,我自信的問:是哪句話?沒想到,每次都不是我所想要的結果,都是我與他交流中不經意的很平淡的話打動了他,而不是我所想的那些話、早已準備好的那些「理」。自認為如何如何說才能打開他的心結,抱著強烈的目地心,帶著強烈的個人觀念,卻總是落空。而那個執著自我作用的心還在潛意識中想:不管怎麼說,還是我起了作用。每次每次,我的思想漸漸清醒過來。那顆執著自我的心、顯示個人能力的心、指導別人的心該徹底的去掉了。
不是嗎?帶著這顆不好的心,總覺得自己的認識高於別人,能指導別人。雖然口上說著謙虛的話,內心真的有在學員之上的心。不是相互切磋、不是平等交流,而是指導別人、「視察工作」。有時為了說服別人,也膚淺的先貌似真誠的談自己的不足,其實這不是目地,真正的目地還是想改變別人。有時自己的人心已經被對方帶動了(雖然別人還察覺不到),內在的場已經不正了,但表面上還是「平和」、「善意」的說;甚至有時我心裏在急,表面卻強裝一團「祥和之氣」,煞有「耐心」的想讓別人接受我的幫助、接受我的認識從而改變別人。我現在知道了,這就是師父講的那種「耍滑頭」。修煉真的很嚴肅,為甚麼與同修交流時總想表現出「主角」的作用?為甚麼總有一種解決問題的「領導意識」?沒有師父,我能做了甚麼呢?放下那顆「表現自我」的私心吧。很多時候,不是我改變了別人,是因為我符合了法,法的威力得以展現,是法改變了人。度人的是法,不是修煉過程中的人的人心!
孟子說過「人之患在好為人師」。孟子講的是做人的理,用現在的話講,「人之患在好為人師」意思就是作為人,最大的不足、最大的弊病,人性最不好的一面就是「好為人師」,喜歡當別人的老師、指點別人迷津、喜歡開化別人、喜歡以「人師」的傲態自居。當然,人,也都不喜歡別人教訓自己,因為觸犯了自己「好為人師」的毛病。那麼,作為修煉的人,要修去常人的一切執著。那這個「好為人師」的頑癖就是我們必須要修去的東西,是修煉中不能落下的內容。有人表現明顯,有人表現不明顯,每個人都有啊。每個人都覺得自己高明、覺得自己聰明,特別在人中某些方面優秀者、佼佼者,這種心表現得就愈強。修煉中的人,不也一樣嗎?我看你有執著、你看我有問題……回首走過的路,有幾次是真正平等的把自己擺於學員之中去交流的?這樣說,一點不誇張,這個問題就這麼嚴重。表面做的再好,欺騙了別人,卻欺騙不了自己的心,更欺騙不了師父。
正因為這顆骯髒的心不去,才老是想指導別人;正因為這顆骯髒的心不去,才讓邪魔鑽了空子,不但沒有幫助同修,反而給邪魔維持迫害增加了藉口,還干擾了整體。唉,真的該清醒了,不是來解決問題的、不是來幫助別人的,而是來修煉的。修的是自己,不是修別人。當真正認識到這一切都是修煉,也就放下了那個目地心了,也就能靜心的看自己、找自己了。我的目地是甚麼?我沒有目地,我就是在遇到的一切事看自己、修自己,事事先為別人著想。不看別人有甚麼不同看法,關鍵看觸動了自己的哪一顆心?都是人的一面在修,對同修的常人之心首先要做到能理解、能寬容、能包涵(包容與涵蓋)。做不到這一點,容不下同修的人心表現,就談不上甚麼「善意」兩個字,不是善意的誰願要呢?同修之間的爭論與隔閡不就是這樣引起的嗎?
當我這樣遇事只看自己的心的時候,我越來越發現:很多時候,表面上好像是我在幫助別人,或者是別人的問題。當我真正向內找,做到任何時候都看自己的心,昇華上來的時候,恍然大悟:噢,原來這一切,都是衝自己的心來的,別人都幫了我呀!
在遇到的一切事中,當我真正去審視自己的心,放下自己的時候,我也就學會了替別人著想,學會了理解同修的常人心、包容同修的執著。當我用心去理解別人、用心為別人去做的時候,我發現:原來是這麼的美好呀!做的一切真的都是為自己在做。
(三)
早上學法,當讀到「初期的目地他不想當一個破壞正教的魔。他在不同層次開功開悟了,看到一點理,可是他離度人的覺者差遠去了,他很低。他發現一些理,發現常人中的一些事是錯的,他也告訴人家怎麼去做好事,開始時也不反對其它宗教。人家最後信奉他了,認為他講得有道理,然後越來越相信他了,結果這些人崇拜他,不崇拜宗教了。」「即使它不害人,它也是邪教。因為它干擾了人們信正教。」(《轉法輪》)時,我的心被觸動了,我覺得這種情況自己是遇不到的,可今天竟感到師父的話句句打入我的內心。我忽然想到:有的同修執著自我的作用對認識不深的學員的干擾,不就是這種情況嗎?只是程度的不同而已。我馬上想到了某某同修的問題,繼而又意識到:我錯了。為甚麼總是首先用法去衡量別人呢?每當師父點給我法理時,為甚麼總認為是讓我認識別人的問題?多少次了,都是摔了跟頭後,才明白都是針對我自己的,該清醒了。
周圍的一切就像鏡子,都能照出我的執著。我不再看別人,開始找自己的心。有的時候我表面上在證實法,做著證實法的事,然而處處摻雜著「我」、強調著「我」,其實是在無意的證實個人。一切能力都是師父給予的。師父給我們能力,不是讓我們炫耀自己的、表現自己的,是讓我們「無私無我」的證實法的。其實,當別人誇獎我時,當別人讓我拿意見時,當別人在某個問題有爭議再讓我下結論時,我也清楚的看到了他們的「崇拜」心、「依賴」心和「求」心。同時我也看到了自己那顆「好為人師」、指導別人的心、在學員之上的心。特別是在寫體會的時候,這個心表現得是最強烈的,只是表現的方式不同。
師父在《亞太地區學員會議上講法》中講:「證實法也是修煉,修煉中就是要去掉自己對自我的執著」。也就是說,不止是在個人修煉中,在證實法的修煉中也要去掉對自我的執著,在證實法中放下「我怎麼樣怎麼樣」、「我如何正念正行」……個人行為只是個人行為,不能強加於別人、干擾別人,不能不考慮別人,不能打亂了別人的路與師父的安排,更不能不考慮整體、不考慮法。想建立威德沒有錯,師父告訴我們:「你的威德從哪裏來的?不就是你能夠在這艱苦的環境中放下自己、沒有自己,作為一個大法弟子完全能夠做到為法負責嗎?」(《亞太地區學員會議上講法》)師父要我們建立的不是個人的威德,而是大法的威德。對我們個人來說,只是大法的一員,一個粒子,我們是在證實法不是在證實自己。
師父講過,外部力量永遠亂不了法,亂法的都是內部弟子。作為修煉的弟子,我們誰也不想破壞法,誰也不想亂法。然而,就是在執著心的驅使下往往無意中破壞了法、干擾了正法。就如那些舊勢力在破壞大法,嘴上卻在說「我們在幫你呀」。不是嗎?帶著強烈的證實自己的心,只會亂法,干擾整體的正法與修煉。雖然「我」能闖出來,但「我」是整體的一員,「我」不想干擾整體卻真正的干擾了整體的正法與修煉,使整體的安全受到了嚴重影響。特別是負責工作越多的人、聯繫越廣的人影響面就越大。我看到,有的學員在邪惡的多次迫害中做的確實不錯,學法不深的學員不自覺的就崇拜起他(她)來了,把他(她)當榜樣,遇事都問他(她),只相信他(她),非他(她)不行,他(她)的話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漸漸的,「崇拜心」、「依賴心」重的學員們就會學人不學法,使這些學員越來越遠離了法,越來越不用法去衡量所遇到的事,有事就「求」他(她)。那他(她)不是在嚴重的干擾學員修煉嗎?都是他(她)修的,還有別人修的嗎?都是他(她)的好,還有別人的好嗎?當年,一些邪悟者不就是這種心嗎?不就是在眾多學員的「崇拜」中被毀掉的嗎?一些學員不就是在崇拜心的帶動下也跟著走了彎路嗎?當然,現在不可能再出現那麼嚴重的後果,但會使學法不深的學員崇拜他(她),遇事不是向法中找而是找他(她)拿主意,這不是在干擾學員修煉嗎?
大法沒有負責人。「大法弟子的負責人哪,其實只是一個協調人、聯繫人、一個傳達人」(《在亞太地區學員會議上的講法》),凡事要以法衡量,別人負責不了你,你也負責不了別人。負責「人」也是「人」、修煉的「人」,為甚麼不學法而去學「人」、依賴「人」呢?「人」能度你嗎?師父在法中講到「返修」的問題時說:「現在這種返修掉下來的非常多,所剩的也是寥寥無幾。為甚麼呢?她不知道這是叫她修煉的,她以為是讓她在常人中發財、出名,當氣功師呢」(《轉法輪》)。在當前的正法修煉中,自己能在學員中起著協調、聯繫的作用,那是師父看我有這個熱心才給安排的,是讓我們為學員多付出的,不是讓我當學員的負責人的。即使我在某些方面有一些能力,能為大法做些工作,那是自己有這樣的願望,師父才這樣安排的。師父給我這個能力,是讓我在正法中發揮作用的,不是讓我顯示、炫耀的,更不是為了讓我出名的。都是師父給的,無知的我卻認為是自己的本事。從而覺得自己了不起、起了在學員之上的心,不能把自己擺在學員當中。
唉,這顆人心啊,就是那麼的可笑。
一點個人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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