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12月13日,黑龍江省佳木斯市610辦公室的陳萬友協同前進公安分局及南崗派出所的幹警非法闖入王冬霞家,把她強行抓走,並把她丈夫身上的現金800元及手機強行佔為己有。惡徒把王冬霞帶到前進分局進行毆打,強迫她光著腳站在水泥地上,不讓睡覺,把她的雙手背在後面用手銬銬在椅子上。惡徒們採用最下流的手段,逼迫王冬霞坐師父的相片。她一直被銬到第二天,被送進看守所繼續迫害。
2003年1月6日,前進分局不法人員將王冬霞與其他幾個大法弟子非法送進了佳木斯勞教所。到勞教所的當天,大法弟子們就被惡警背銬在床上強制洗腦。勞教所參與迫害的有:副大隊長張小丹,幹警劉亞東、李永波。
在勞教所裏王冬霞受盡酷刑迫害,長期坐漆包線轂轤等,身體被迫害得極度虛弱,幾乎皮包骨,並患了嚴重肺結核。2004年9月,由於勞教所怕擔責任,通知家屬把王冬霞接回家中,當時王冬霞已不能行走,是家人背回來的。
王冬霞回到家後身體沒有好轉,經常發燒,後來被送醫院,每天花費1000元,至2005年正月初七,王冬霞不幸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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