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傳真機和家裏的電話機很相似,只是體積稍大一點,具有電話、傳真、複印三項功能。值得注意的是傳真機多數用「熱敏傳真紙」複印,字跡(聽說)只能保存半年,不能用來複印經文,在能夠得到足夠複印真象傳單的情況下,最好不要用傳真機的「熱敏傳真紙」複印;再就是傳真機不能像複印機一樣大量複印,只能滿足一個大法弟子講真象傳單的需要;並且如果複印出的真象資料出現編碼,就必須把編碼裁掉。
在向常人發真象資料時,我總是先在真象資料的封面上,醒目的寫上「贈送(看後得福)」,再在真象資料的末尾寫上「珍惜傳閱,天賜幸福平安」。並且將真象資料用透明自封塑料袋裝好後才發放。以明確告訴有緣人此真象資料很珍貴,不是扔掉的廢紙,是贈送給你的,看後可以得到幸福,並且看後再傳給別人看會得到平安。
一般情況下,我總是將傳單或是小冊子搭配小卡片裝進自封塑料袋中發放。一般不單獨只發小卡片,因為我感覺小卡片不能說清真象,但可以輔助說清真象,且便於長期保存。
在講真象中,我自編了一句話:「法輪功鍛煉身體,按『真、善、忍』做好人,已洪傳全世界,江澤民心生妒嫉,瘋狂迫害,已打死上千人;且編造謊言,栽贓陷害法輪功;江澤民已被告上國際法庭」,每次我講真象,我都對照這句話展開講,以防沒有講全,沒有講清。這句話記憶方便,我只需根據具體對像,在不同的方面先展開講,最後再匯總一遍就行了。
不妥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