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樹芝,女,40歲,黑龍江雙城市長豐村村民,自1996年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
1999年7月22日,法輪功遭邪惡的迫害,王樹芝為了向國家說句真話,進京上訪,剛到錦州就被警察綁架,然後送雙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45天,又被勒索2000元錢,家裏3間瓦房被她丈夫賣掉,租一間小房在街面上做小買賣維持生活。
2000年,王樹芝再次進京上訪,剛到天安門就被警察綁架到附近派出所非法審問她的姓名、地址,為了不給當地政府帶來麻煩,她承受著警察對她無理的毒打拒報姓名(因為當時無論哪個地方的人進京,當地幹部都要受處罰),最後他們沒辦法用車把她送荒郊野外,後來遇到好心人給她買了車票,順利回到家中。
2000年臘月二十三晚上,派出所樊東君、李志成、孫維華、田春來等人半夜三更又將她強行帶走送雙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勒索人民幣1500元。
2001年,王樹芝因去開法會被孫繼華等人綁架,被送雙城市看守所關押40多天,回到家裏因她丈夫是在承受不住精神和經濟上的壓力起訴與她離婚。
2003年2月份,王樹芝去杏山鄉散發真象材料(這法律規定的言論自由,決不觸犯任何法律)被杏山鄉派出所惡警綁架,向她追問資料來源,用電棍、棒子等狠狠毒打了她們,把她的乳房和腳趾打得黑紫,人都被打得遍體鱗傷,張不開嘴。
一天一宿後,惡警把王樹芝她們五人送往雙城看守所非法關押,又過幾天,杏山鄉派出所所長劉洪桐帶人又來審問,又打她,王樹芝始終善意的和他講真象,告訴他「真善忍」沒有錯,法輪大法教人向善,道德回升,利國利民,不該受到打壓迫害。他們不聽還是毒打,最後打得昏迷過去才停手,
後來王樹芝被雙城市公安局非法判刑5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其中,王文榮判三年、薛慶華5年、張麗霞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