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能否為了探視而讓家人給邪惡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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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2月4日】聽同修說的一件事:今年年初,隨同修去河南省許昌市第三勞教所,看望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的親人,目睹了勞教所惡警迫害大法弟子及親屬的卑劣行為。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的親屬在辦理接見證之前,首先得在一張紙上簽字,不簽字不讓接見。那張紙上寫的是誣蔑師父與大法的言辭,讓大法弟子的親屬支持打壓法輪功的政策並配合「幫教」等。有些大法弟子拒絕簽字,有些大法弟子自己不簽字,而讓家裏不煉功的人簽字。讓家人給邪惡簽字是對世人不負責啊。

修煉路上,「關關都得闖,處處都是魔。」(《洪吟﹒苦其心志》)在正法的最後,我們大法弟子是應該做得更好,更加嚴肅清醒的認識到這場邪惡的迫害,對於那些自己不簽,而讓不煉功的家人簽字的同修,是不是順從了邪惡的要求、配合,支持它們迫害獄中大法弟子與自己,同時又毒害了家人,讓他們仇恨大法與大法弟子呢?師父要我們救度眾生,這其中也包括我們的家人啊!是不是有想見親人,對親情的執著,才被邪惡鑽了空子呢?由此聯想到那些曾給公安政保、居委會、單位寫過保證的同修,因對名、利、情的執著,因有怕心而向邪惡妥協,同時也給那些否定邪惡安排的同修施加了壓力。大法弟子應站在大法、正法的基點看問題,「時刻用正念正視惡人。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每一位大法弟子及親人都自覺抵制這種迫害大法弟子及親人的不正當行為,堅決不在誣蔑師父與大法的表格上簽字,不配合邪惡。對於以前曾簽過字的同修,從法理上徹底認清,去掉對名、利、情的執著,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寫出嚴正聲明,以後決不能再犯同樣的錯誤。至於不讓接見可採取向上級單位反映情況,給勞教所所長、隊長、管教、郵寄真象資料、勸善信、正告信;近距離發正念,解體銷毀黑手爛鬼;正念正行,發揮整體力量,營救同修,讓獄中同修儘快闖出魔窟。

另外,建議請了解許昌第三勞教所惡警迫害大法弟子情況的同修,及曾在那遭受過迫害的同修,拿起筆來,揭露邪惡。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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