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法學員蘇俊(女),今年29歲,因修煉法輪大法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大山看守所。自1999年7月至今,蘇俊分別於2001年4月和2004年3月被非法拘留兩次,2004年8月26日轉捕,2005年1月20在未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開庭,被非法判刑3年零6個月。
蘇俊於1997年開始修煉。當時她的母親身體極差,渾身是病,最後發展到只能進流食,整晚睡不著覺。修煉後不但身體恢復健康,脾氣也變好了,看到母親的變化,蘇俊也開始修煉,家人也很支持,生活得幸福而有意義。
1999年7月以後,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誹謗突然開始,經過最初的驚訝、不解和痛心之後,蘇俊在2000年5月4日到北京信訪辦上訪。但當時的信訪辦成了公安局,蘇俊馬上被當地派出所帶回。10月蘇俊被浮山辦事處610辦公室強行送至湛山賓館洗腦班,蘇俊違心地放棄了修煉。回家後蘇俊一直哭,她終於下定決心,聲明轉化作廢,因為她深深體會到了說假話、昧心話是多麼痛苦,更明白了生命同化「真、善、忍」的偉大意義。
市南區610辦公室知道此事後,又派人到處找她,蘇俊不得不離家出走,從此流離失所。
2001年4月,青島國安非法抓捕了她,八大關派出所把她送到大山拘留所。由於長期在外,生活條件極差,蘇俊身上長了疥瘡。拘留所不讓她在床上睡,還讓幾個人強行剝光衣服,抬去烤疥,就是在硫磺燃燒的火上烘烤。第二次烤疥時其臀部被烤起了很多泡,蘇俊絕食抗議,結果被管教把手腳用鐐銬銬在一起,身體呈90度角,就這樣放在地上銬了5天,期間連來例假都不給放開,只有一個平度的法輪功學員幫助她收拾。最後導致她腰部一椎骨突出,一直到回家以後很長時間,睡覺不敢仰臥、翻身,心臟也開始疼痛。其後,她臀部被燙起的燎泡化了膿,肉爛進去一個很深的洞,連管教看見都嚇了一大跳,醫生說再這樣下去恐怕要得敗血症,這才在經過17天如地獄般的日子後被放回家。回到家中原本體重120斤的蘇俊瘦得皮包骨頭,手無力得以至於端不起一隻碗。自此以後,蘇俊的身體受到很大的摧殘,在近兩年的時間裏經常感覺心跳、頭暈、無力。
回家不到半個月,八大關派出所又來抓人,當時蘇俊人還躺在床上,形銷骨立,疥瘡未癒。蘇俊被迫再一次離開了自己的家。就在2002年的年三十兒晚上,還有人兩次到她奶奶家騷擾。
2004年3月4日,因惡人舉報,蘇俊被北仲路派出所非法拘留,將其住所抄家。3月15日蘇俊被送到明霞路洗腦班,一呆就是五個月十一天。8月26日惡警通知家人蘇俊已批捕,蘇俊再一次被送進大山看守所至今。
2005年1月20日在未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開庭,青島市市北區法院以蘇俊做法輪大法真象材料和曾借錢給同修為由,非法判刑3年零6個月。其家人不服判決,已委託律師上訴。
每一個接觸過蘇俊的人(包括抓她的那些警察)都承認她是非常好的人,清秀文靜,思維敏捷。蘇俊原來是一名會計,業務水平高,還參加了自學考試,因為她為人善良正直,深得經理和同事的信任。修煉法輪大法更使她勇於堅持真理,可是這樣的好人卻遭到了如此殘酷的迫害。家人呼籲善良的人能夠幫助他們,制止惡人的無度行惡,無罪釋放所有被迫害的大法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