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又把她送到監獄繼續打,後又送勞教,因有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勞教所不收。國保大隊兩個人說:她沒有病,她是餓的。勞教所大夫說:「我們不收,這麼嚴重的病人放在這等著死呀?」這樣她又被拉回榆樹,陳興國要罰款3000元,開個白條,陳興國、周憲國、胡滿山簽字,她家屬又托關係找國保人又花3500元左右,共花7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