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的一天凌晨,我和幾位同修到原來的煉功點煉功,被佳木斯市向陽公安分局惡警非法抓捕。我和一位同修被送到永紅分局,遭到永紅分局政保大隊隊長石秀文、指導員郭維山的非法審訊。我問:「我們煉功做好人沒有錯,為甚麼抓我們?」對此他們根本不聽,問我第二天還出不出來煉功,我堅定的告訴他們:還煉。這樣,石秀文就把我出來煉功的事往上報,還不顧我勸阻,在我孩子參加中考的當天往我家打電話騷擾。
2000年9月末,我們四位同修去北京證實大法,在租房子時被房東舉報,我們一共8名同修被非法抓捕,關在北京郊區派出所的鐵籠子裏,在水泥地上住了三天三夜,窗戶上沒有玻璃,秋天的夜晚寒氣襲人。第四天,我們被轉到當地駐北京辦事處,我家被永紅公安分局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和講法錄音帶,永紅公安分局非法勒索我所掛名的單位1500元錢,我家2300元錢。
2001年7月我因張貼真象資料被佳木斯佳東公安分局惡警非法抓捕,他們在我包裏翻出一張寫有同修電話號碼的小紙條,小紙條被我拿過來吃了。惡警氣急敗壞的打了我十多個嘴巴子,把我打倒在地,起不來了。惡警隊長惡狠狠的說:「不起來,打死你!」後來我又被轉到看守所,又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師尊法像和講法錄音帶。在看守所我絕食的第四天開始抽搐,吐的滿嘴是血、不省人事。見此情景,同一個號裏的刑事犯都被嚇得尿褲子了,看守所的黃大夫卻毫無人性的說:裝的,死不了!就在這種情況下,我竟然被他們非法判了兩年勞教。到勞教所後的第十天,我出現嚴重「病態」,勞教所不敢再留,永紅公安分局不得不把我接回,還勒索我家人1800元錢,我家實在無錢可交,永紅公安分局竟逼著我愛人在欠條上簽字才算了事。
2002年4月中旬,友誼派出所3個警察、居委會主任、副主任一起到我家用來維持生計的小店非法搜查、抓人,非法搶走大法書籍、經文,兩個隨身聽,還有我們僅有的5元錢。我被驚嚇,躺在地上不能說話,其中一個警察說:「是裝的,用釘子釘腳就能醒。」他們和所裏聯繫時還說,等我稍好一點就把我抬走。見我沒怎麼好,就把我愛人非法帶走,我在地上躺了兩個半小時,直到我愛人回來惡警才走。我被迫流離失所,我家的小店沒有了顧客,也難以為繼,我們在精神上、經濟上遭受很大損失。
我只是千千萬萬個被無辜迫害的法輪功群眾中的普通一員,還有許許多多要做個好人的人在遭受更為殘酷的迫害。在此,我想問問那些至今還在跟隨江××邪惡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群眾的人:你們就沒有愛人、兒女、親人嗎?你們迫害別人的時候,想沒想過迫害好人是有罪的?你們藉口上指下派迫害好人,就沒想過文化大革命的「三種人」的下場?沒想過自己的未來怎麼辦?你們犯下的罪到時候你的上級會替你承擔嗎?這場迫害已是窮途末路了,歲月卻還漫長,不要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幹昧良心的事,害了自己,也會害了你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