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0年2月去北京證實大法,結果被溫縣的惡警綁架送回溫縣拘留所,由於不配合它們的迫害,它們關押我35天,得不到甚麼結果,就到家恐嚇家人怎麼怎麼處理、勞教,把我丈夫嚇昏過去。惡警向家人敲詐勒索了4500元,叫家人把我接回家。
2001年6月我正在打工,被幾個惡警又一次綁架到鎮派出所,並且惡警非法抄家,把《轉法輪》搶走。鎮派出所鄭國營、副局長靳進把我送到溫縣看守所,每次問話都是靳進,不管他提問甚麼,我認為修煉大法沒錯,做好人沒錯,心裏想到師父的《見真性》「堅修大法心不動」、《去掉最後的執著》「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由於我不回答,一個胖惡警氣沖沖的拿臭鞋打我的臉。
我在牢裏煉功被惡警張××看到後給我戴上腳鐐,不長時間兩腳就磨爛了,我絕食抗議,七天後在火紅紅的太陽地上被粗暴灌食。他們再用無恥的手段我也不怕,只因我心中有法,念正。他們沒辦法,非法關了45天,又往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送,在途中我不停的給鄭國營、靳進講真象,到地方後看到那裏的環境,我不能被關在這裏。就這樣檢查身體不合格,惡警又把我拉回縣看守所,關了幾天後鄭國營、靳進又向家人勒索2500元,把我放回家,又說監外執行兩年。
鄭國營、靳進為了自己一時的利益,黑心迫害徐堡鎮村所有的大法弟子,使我和家人的精神受到很大的傷害,它們配合610幹的都是踐踏人權,迫害信仰自由,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