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根本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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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2月6日】《大法不可被利用》中講:「關鍵是這些人心裏並不認為我是他(她)們的真正師父,學大法的目地是利用大法來保護他(她)們自己心裏放不下的東西以及宗教中的甚麼,或他(她)們心中的神。這是竊法行為。想利用大法的本身就是罪不容恕的。」

原來以為這些話都是說別人的,覺的自己不存在這些問題,這一念擋住了我,不再深思。可是最近看了幾篇同修寫的關於入門時的根本執著問題,引起我深深的思考。我入門時的想法真的那麼正嗎?

記得在上一篇心得中我還說我知道《轉法輪》是一本修煉的書,所以我就來修煉了,真的如此嗎?我反問自己。我當時還有沒有別的想法?這樣一想我就找到了我的執著:怕死的心──因為修大法就可以不會生病了,修成神就可以長生不老了;求大法保護的心──修大法了,以後遇到甚麼磨難,有師父保護我呢。

前幾天丈夫說有的人是溫室裏的花,沒有經過甚麼苦難。我怎麼聽著就像講我呢?是,我就想在大法裏當「溫室裏的花」,尋求大法的保護,尋求師父的保護!雖然三件事也跟著做,也知道救度眾生是我們的責任,可就是緊迫不起來,沒有慈悲心,像完成任務一樣,等於在混事。其實就是這些私心在作怪。

師父在這篇經文中還說:「人啊!想一想吧!該相信甚麼,不該相信甚麼,為甚麼修煉?為誰修煉?生命為誰而存在?我相信你們會擺正這利害關係的。否則,你們失去的將是永遠都不會再有的。當大法展現在人類時,你們失去的還不止是這些。」

這不正是說的我們的根本執著嗎?其實查到底這些根本執著都是為私為我的。「私」字就像一個樹根,大大小小的執著就像樹枝和樹葉,我們只願意砍掉這些樹枝、樹葉。可是這裏砍掉,那裏又長出來,我們就再砍,所以就會覺得很累很疲倦。「修的好辛苦!」,這是很多同修的感受。其實是我們根本的東西不願放下。有的同修為了病好而「做好」,有的為了不被迫害而「做好」,有的為了圓滿而「做好」。但恰恰是這些東西使我們做不好,背著這沉重的包袱步履艱難,修得好辛苦!

我們要改變思維方式,不要在師父的話中找對自己有利的話。例如記著師父說過的「能走過來的,就一定是眾生之王」(《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所以就用人心挺著、堅持著,以為「堅持」到法正人間那一刻就是勝利,而不是不斷的放下人心和觀念、不斷在法中純淨自己。如果學法也用人心衡量:師父說的對自己「有利的」就愛聽,「沒有利的」就不聽或者不重視,「有危險的」就找藉口,只做一些自己認為安全的事,這不是對師父的法有保留的接受嗎?不是從根本上還不堅定嗎?

例如師父叫我們看《轉法輪》的時候要一篇不落的看。表面上做到了,可實際用心是不一樣的。看到與心性提高有關的章節,能很仔細耐心的看,看到師父講的偷氣、採氣、大小周天循環等,卻總是看不懂,所以不重視這些章節。每到這些章節,總是硬著頭皮看過去。看到「歡喜心」、「清淨心」、「修口」等章節就打起了精神,因為那形成的為私的觀念認為:「師父的這些話對我的提高有幫助」。那麼表面上看起來與心性提高無關的話,師父為甚麼要說呢?雖然我至今也沒有完全理解好,但有一點是要注意的,師父的每段話我們都要靜心看,不能分出輕重緩急、愛看和不愛看。每當這一念泛起的時候,我們都要排斥它、清除它。

觀念的改變太重要了。看到很多同修面對邪惡的時候,坦然不動,令人敬佩。可是為甚麼自己就沒有那麼強的正念呢?歸根結底還是觀念。「對手過於強大(是指常人的公檢法);我怎樣躲避邪惡;怕別人知道自己在做真象不理解」等常人心使自己沒有正念。這些觀念忽隱忽現,把我們置於被動的位置,讓我們站錯了基點。師父說「大法弟子才配在這裏展現輝煌」(《致2005年歐洲法會》),這是我們應該站正的基點。其實大法弟子已經具備了解體邪惡的一切能力,很多時候我們本末倒置,認識不到正念的巨大威力,把自己置於弱者的位置,玷污了大法弟子的稱號,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

我發現了以上的執著,但是怎樣在考驗面前做好,在實踐中去證實法,證實師父的話,我做的還很不夠,很慚愧。但是不能因為我做的不好我就不說。我願意把這些執著寫出來,把它暴露在同修們面前,以便更好的去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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