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芳對法輪功學員罰站、蹲、不准洗澡、刷牙、洗手。張小芳指使吸毒犯用煙頭去燒不轉化的大法學員的乳頭,打耳光,扭、掐。又指使其他犯人用臭襪子塞大法學員的口,不准學員解手,讓學員拉在床上或身上,強迫學員把棉衣脫下來擦地上的尿。叫其他犯人在學員吃飯時吐口水在飯裏。總之,張小芳夥同監獄裏的犯人對大法弟子百般刁難和折磨。最惡毒的是不准學員睡覺,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看見打瞌睡還要打罵。經常把飯放到很涼很涼才叫法輪功學員吃,還說甚麼覺睡多了「不利於改造」。
勞教所為了賺錢,強迫在裏面的人為他們勞動,有很多加班通宵的,整夜不准睡覺,為了她們賺錢,每天要勞動十七八小時,整天就是這樣急件,那樣急件,總之,就是不想學員休息一下,連其他犯人都背地裏罵她們無人性。好多大法學員的臀部都坐爛了,對堅定的大法學員更是殘忍,有一個學員被站了六天六夜;有個學員腿腳被站腫,蹲腫,惡徒把大法學員折磨得好瘦。
有個大法弟子唱了大法歌,就被惡警打昏死了,等她醒過來時,惡警講沒人打你,是你自己昏倒的。還有那個岳警察、李霞、李琪等用電棍打大法弟子。對不轉化的學員通夜不准睡覺,她們強迫法輪功學員「轉化」,不「轉化」就是折磨,手銬銬起來睡覺,楠木寺真是一座人間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