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通過修煉法輪大法使她明白了做人真正目的。她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處處與人為善,生活充實,家庭充滿了祥和、快樂。就在她沐浴在大法修煉中,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時,邪惡的迫害發生了,這場浩劫使她及她的家庭遭受了嚴重迫害。
1999年4.25以後,李紅蘭成為被監視的對像,家中的電話被監聽,每天出入有村幹部跟蹤,進入7月份以後,她出入的村口有大隊派去的村幹部(馬學義、馬洪武、肖文玉等)把守。她去鎮上趕集村幹部要問幹甚麼去,然後再身後跟蹤,每天晚上6-7人在她們家院子中看著她們學法,早晨有人盯著她們煉功。7月15左右鎮政府來了6、7個人,為首的甚麼經委主任李××要她交大法書和師父的講法錄像帶,她不給,鎮政府的人就威脅、恐嚇她。
六月中旬村幹部馬則虎、肖文玉、馬玉貴等5、6人來到李紅蘭家,馬則虎拿出一張報紙給她念,念完後說:上邊讓我們來的。
7月17日晚上8點多,她們正在學法,她家的電話響了,是崔黃口鎮東趙莊大法弟子打來的,說是她們村的村幹部正在抄師父的法像。電話線在通話中突然中斷,家人出去一看,是電話線被人割斷,問院中的看著的大隊幹部誰割的電話線時都說不知道。第二天有一大隊幹部說:昨晚我碰上有人拿鐮刀割的電話線,我去追,那人跑到公路上,上了一輛停在路邊的黑色轎車上,我沒追上,車就開跑了(李紅蘭的家在公路邊)。
7月18日上午村治保馬洪武通知她到鎮政府開會。全鎮每個村的大法弟子大部份被騙到鎮政府開會。會後強行要每個大法弟子表態放棄修煉法輪功,不放棄的就叫來家人又打又罵。逼迫學員寫保證,才讓回家。但鎮政府中仍然非法關押著10多名大法弟子不讓回家,白天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圍攻、恐嚇。晚上把她們推到院子裏,每人對著一棵樹不許動,讓蚊子叮咬她們。
7月18日下午,鎮政府卻派10多人冒著大雨抄了李紅蘭的家,抄走師父的大法像3張、法輪圖4張、論語1張和一套小法像、手抄《轉法輪》一本。7月18日晚李紅蘭仍被非法關押在鎮政府,被強迫不能直腰。
直到7月19日凌晨把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李紅蘭、楊素雲(二人塞進車的後備箱裏)、孟昭英、溫秀珍四人送進武清區看守所。看守所給她們一個15天的非法拘留票,說是:「擾亂公共秩序」。 李紅蘭只是為了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卻被扣上了一個莫須有的罪名。被非法關押了7天。家屬接她回家時,看守所收取費用63元。
李紅蘭被非法拘留後,她的愛人王有連也被帶到派出所,派出所所長李洪信還動手打了他。他們7歲的兒子被扔在家裏,無人照管。自李紅蘭從看守所回家後,崔黃口鎮派出所片警崔偉賢每天叫她到派出所寫認識,逼迫她放棄修煉。
9月8日李紅蘭履行憲法賦予權利,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9月9日晚回家後,被崔黃口派出所傳訊,副所長盧建、惡警楊永利聽說李紅蘭去北京了,兇狠的抽她的嘴巴,第二天上午惡警王守成用電棒電她半個多小時,然後叫她蹲馬步,不叫動,並揚言,就這樣叫她站著直至虛脫而死。
9月10日李紅蘭被非法關進崔黃口鎮政府辦洗腦班7天,在洗腦班強迫她讀誣蔑大法和師父的文章和寫所謂的「認識」。
9月16日深夜她被以「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關進武清區看守所拘留15天(拘留票是9月13日早就簽發好了)15天後武清區看守所拒不放人,以「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再次拘留10天,理由是正值「十一」期間怕上北京。10天期滿仍不讓回家,原因是99年7月19日拘留15天,提前9天回家,還需加期9天。一直非法關押到10月25日才被釋放回家。她回家時看守所收費用576元。每天14元。看守所中一百多大法弟子,每個監室15-19人不等,睡覺時根本就不能動。34天的非法關押釋放後仍不讓李紅蘭回家,又被送進崔黃口鎮派出所,派出所裏非法關押著7、8大法弟子。每天對著牆站著或做強行「轉化」工作。
10月22日派出所所長李洪信將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叫進屋裏,談話後才讓她們回家。剛剛回家,晚上派出所7、8個警察闖又進李紅蘭家,強行叫她表態放棄修煉,否則立即帶走。
10月27日因有兩名大法弟子進京上訪,抗議派出所的非法關押。派出所片警崔偉賢找到李紅蘭,問她:「對那兩名大法弟子進京上訪有甚麼看法」。她說:「去北京沒有錯,那是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於是李紅蘭和她的叔叔李樹仲(大法弟子)被非法拘押派出所(白天去、晚上回家)。每天對著牆站著中午不讓回家,還強迫他們擦地、掃院子、擦車、幫廚房做飯。
11月13日早上,李紅蘭剛到派出所,叔叔李樹仲含淚告訴她,昨天晚上沒叫他回家,惡警們用手搖電話,兩端拴在兩個大拇腳趾上不停的搖,電的他死去活來,強迫他放棄修煉,現在放他回家。李紅蘭在派出所繼續被非法關押到25天,11月23日回家。回家後必須每天去派出所報到,一直到12月31日才停止。
1999年10月派出所片警崔偉賢要走了李紅蘭的身份證,至今未還。自1999年7.20後崔偉賢、治保馬洪武經常到她家騷擾,還給大隊施壓,支部書記肖廣臣、村長馬××也經常打電話,干擾李紅蘭的正常生活。
2000年8月19她去崔黃口鎮小區向世人講真象、散發法輪功資料。被惡人馬文強、齊俊珍二人舉報(二人均已遭報)。三天後,惡人村治保馬洪武帶領派出所惡警崔偉賢、杜××等4、5個人闖進李紅蘭的家中,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到處亂翻,非法抄家。抄去大法書籍13本、師父講法錄音帶2套(大連、廣州)。強行將李紅蘭綁架到派出所,8月22日被關進武清區看守所非法拘留。非法關押30天。回家時,被強行繳費420元。
在拘留期間武清區看守所強行帶李紅蘭、劉成俊(大法弟子)去武清區黨校洗腦班。黨校會議室的座位上事先貼好了被強行「轉化」大法弟子的名字,叫進去的大法弟子對號入座,崔黃口政法委書記劉良、片警崔偉賢和鎮婦女主任去幫教,坐在附近看著,大廳內外戒備森嚴,如臨大敵。然後播放誣蔑師父、大法的錄像,有幾個猶大發言,事後分小組強行轉化。事後又被送進武清區看守所。
2000年12月1日,李紅蘭和楊素雲去看望被非法勞教釋放回家的周作俠,由於周作俠在勞教期間被邪惡轉化,致使周作俠打電話報告派出所。李紅蘭還沒到家,惡人馬洪武、派出所惡警崔偉賢帶領七、八警察非法抄家,抄走煉功帶子2盤。李紅蘭剛到家不由分說強行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李紅蘭和楊素雲不配合非法拘留,拒不簽字,惡警揚言沒有錯不簽字也送進看守所,就這樣李紅蘭又被扣上「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罪」,被非法拘留15天。回家時,被勒索繳費240元。
2000年12月16日,家人接李紅蘭回家,村治保馬洪武也跟去了,他說:鎮政府通知不讓回家,必須去鎮政府辦的轉化洗腦班。在鎮政府已經關押著10多名大法弟子被強行「轉化」。她們每天打掃衛生、擦樓梯、拔草、裝卸東西。晚上到院子裏凍著,不叫穿棉衣,然後每個人被帶進三樓一間不開燈的房間裏,屋裏有四、五個惡人兇狠的打這些大法弟子,逼迫他們放棄修煉。參與迫害的惡人張樹山、劉洪生、高柏臣、陳玉華等。
2000年12月16日晚上,李紅蘭被帶到鎮政府三樓北屋。四、五個惡人叫李紅蘭跪下,她不跪,四、五個惡人強行將她踹倒跪下,連喊帶罵。
2000年12月17日晚李紅蘭和大法弟子張學連(男)被關進二樓會議室,惡人張術山和其他政府人員,強行讓李紅蘭和張學連站軍姿,臉對著暖氣片,雙手貼在兩側褲線中,腰板挺直,不許動,頭上頂著一本書,頭上的書稍一偏就非打即罵,一直站到李紅蘭昏迷過去,才停止。
2000年12月18日晚把在院子裏凍著李紅蘭帶進三樓一間不開燈的房間裏,屋裏有四、五個惡人看不清是誰,其中一人是上文的李××,還有團支部書記孟慶勇、惡人陳玉華等。一人叫李紅蘭跪下,她不跪四、五個惡人強行將她踹倒跪下,拳打腳踢、揪起頭髮,狠命的打嘴巴,打的她兩眼冒金花,兩頰都是檁子。打完後推倒院子裏繼續凍著,直到凌晨才讓休息。12月29日,鎮副書記高××和政法委書記劉良強逼每個大法弟子表態,說違心的話。直到2000年12月31日讓大隊書記做保人,並叫家屬交3000元「保證金」才放回家。保證金至今未還。
2001年的正月李紅蘭和弟媳在屋裏正說話,惡警副所長盧建、崔偉賢沒打招呼便闖進屋中,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直接就打開抽屜,到處亂翻,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兩本,又強行將她綁架到派出所。惡警們用手搖電話,刑訊逼供。強行叫她脫下襪子,電線兩端拴在兩個大拇腳趾上不停的搖,李紅蘭質問惡警為甚麼綁架她,並非法刑訊逼供。盧建、崔偉賢兇狠的打她嘴巴,說她給別人真象資料。將她非法關押在派出所7天(白天去、晚上回家)。調查未果,才讓回家。
2002年9月11日中午1點多,新調任的副所長王樹旺、片警崔偉賢帶領7、8個惡警突然闖進李紅蘭的家中,進院就將門反鎖闖進屋中,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到處亂翻,非法抄家,李紅蘭質問並阻止惡警們的非法行為,惡副所長王樹旺指使兩個惡警(李水、孫志剛)看守她,不許她動,惡警們依然抄家,抄家過程中大法弟子高玲到她家去,惡警開門將高玲拽進院內,又將門鎖上,逼問她幹甚麼來的。非法抄家一無所獲情況下,在親屬和老鄉親的指責下,強行將李紅蘭綁架到派出所,惡副所長王樹旺不准親屬打電話告訴李紅蘭的愛人她被綁架和抄家了。
2002年9月11日晚上,派出所惡警們又去李紅蘭家非法抄家,未得逞。次日凌晨5點,惡警們又砸門,闖進她家,把家中所有的地方都翻遍,四處狼藉,把封好的八缸小麥全部打開翻亂,致使小麥發霉、老鼠糟蹋造成很大損失。早晨6點李紅蘭兒子(10歲)要開門上學,惡副所長王樹旺不許他開門,強行把孩子推進屋中,孩子仍要上學,王樹旺揚言把他帶到派出所去。致使孩子受到驚嚇,一天不能上學。李紅蘭在派出所非法關押的第二天,新調來的派出所所長劉衛民喝的醉醺醺的,他的雙腿放在辦公桌上,一副流氓嘴臉,說一些不三不四的話,誣蔑、恐嚇她,旁邊站著兇神惡煞般的協勤隊長王振國,瞪眼、怒吼、時刻準備要行兇。
9月13日晚派出所把兩天沒有進食、水的李紅蘭(以煽動擾亂社會秩序、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送進武清區看守所拘留30天。李紅蘭在看守所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要求無條件釋放。看守所第七天開始給她灌食。拿很粗的管子從鼻孔直插到胃中,強行灌食。參與灌食迫害的是看守所教導員崔宗海、獄醫程某、紀某和一些犯人。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到40天才回家。(回家時繳費420元、醫療費50多元)
2003年3月18日,片警崔偉賢和協勤毛××來到李紅蘭的家,崔偉賢說:派出所新調來一個所長要和你談話。她表示不去,崔誘騙她說所長很忙,到所裏了解了解情況一會就回來。將她騙到派出所後非法強行又送進了武清區看守所,第7天,區醫院來了好多大夫強行給李紅蘭灌食,致使鼻孔出血,嘔吐不止。非法關押8天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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