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的法像被搶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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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1月4日】2005年10月25日上午11點左右,我市竟陵派出所5、6名警察到我租屋地的3樓抓賭博的。他們為找上樓的通道,一警察到我房間,看到了我們掛在房間裏的大法師父的法像。這位警察說:「你怎麼還掛這個?」並隨手把師父的法像扯下來抓在手裏。

我說:「這是我師父的法像。」我隨手去奪。

警察躲開我後,即向外面逃跑。我愛人放下手中的活,和我邊跑邊喊:「警察在我家搶東西。惡警在我家把我們的佛像搶走了。」我們追到了竟陵派出所。可搶師父法像的惡警躲起來了。我們到處找也找不著他。和他一起回去的警察說他把像已經交到公安局了,要我們到公安局去拿。

我愛人到公安局保衛科。工作人員說:「沒有誰拿東西來我們這裏,你找他本人去要。」這樣,我們又趕到派出所。

我們仍找不著那位搶佛像的警察。我們便跟別的警察講:惡警搶我師父的法像,這是做惡行為,如果他不醒悟,他要遭惡報的。法輪功教人學「真善忍」,是正法,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壞人都要遭惡報的。從另一個角度講:你作為一個警察執行公務,你卻在無任何法定手續的情況下,在人家家裏隨便拿東西,這是執法犯法,入戶搶劫。再者,他的這種行為不是公安局叫他做的,也不是派出所叫他做的,更不是帶隊的警長讓他做的,是他的個人行為。所以,我們要求他必須把我師父的法像還給我!

這時,有幾個警察和善的對我說:「你不要追了,你回家再弄一個掛起來算了。」我說:「我師父的法像用錢都買不到,我非要追回來不可。」由於天晚了,我和愛人商量,我們明天在他們派出所早點名的時候再來。

26號上午7點多鐘,我們又趕到竟陵派出所。他們剛好早點名。我們就在外面警務欄裏找那個警察。由於事發突然,我們對那個警察印象不深,確實認不準是誰。早點名結束後,幾十名警察出來了,我迎上去說:「昨天有名警察在執行其它公務時,把我家的東西搶走了。我是中國的合法公民,我的任何財產都受法律保護。他要不將我的東西還我,我就天天來找。」我愛人說:「他把我家的佛像搶走了,我家的佛像是保祐我家人平安的。我師父是來救度眾生的,也包括你們警察,不准對我師父無禮!」

我認識昨天帶隊執行公務的警長,我就說:「警長,你要把昨天那個警察的名字告訴我。」他說:「我的確不知昨天是誰幹的,你不要找我,你去公安局去告他好了。」

這時,一好心警察對我們說:「你們先回去,我幫你們把你師父的佛像找回來,給你們送回去。如果他不給你,你們明天再來。」

我說:「拜託你了。」我們回去了。

11點左右,好心警察就把師父的法像還給我們了。

通過這件事情我悟到:正法洪勢推到這一步了,當弟子正念足的時候,邪惡是膽寒的。邪永遠不敵正。正如師父《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中答弟子時所說的:「哪兒出現問題,哪兒就需要講清真象。不管最後結果怎麼樣,通過這件事情,你們就會有機會接觸更多的人,就會大面積的去講清真象。平時你沒有機會,你拽過一個人就跟他去講真象,還有點不好意思呢,是吧?現在有事幹了,那就講吧。」

通過這件事,救度了那些該救度的警察,也讓更多的世人看到了迫害法輪功是不得人心的。最終會以失敗告終。

個人所悟,如有不妥,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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