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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教養院酷刑一覽表(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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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1月26日】

幾年來錦州教養院的惡警們瘋狂迫害大法弟子,手段之殘忍,行徑之卑鄙,令人髮指。他們不但施用以往折磨普通犯人的經驗,還發明設計新的毒計,獸性大發,人性全無。下面展示的是大法弟子在這裏曾經遭受過的部份酷刑。(由真人模擬)

酷刑(一):坐小椅子,暴力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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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酷刑即是將雙手背銬在床頭上由惡警和四防嚴管,同時四防念誹謗大法的東西,或將耳塞子塞到學員耳朵裏,聲音放至最大,強迫聽誣蔑大法的東西。如果被罰者睡覺,閉眼就會遭到暴打、用電棍電擊等酷刑。被施以此酷刑達二十四小時的人,大多雙手、腳失去知覺,耳鳴,精神崩潰,極其痛苦,嚴重者受刑後雙腿不能直立。

酷刑(二):躺死人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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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酷刑即是將學員平摁在單人床上,仰面朝天,四肢抻開至極限,雙手吊銬在單人床頭的橫桿或側面的豎柱上,腳捆綁在床尾兩側豎柱上。長時間被施以這種酷刑者會全身不能動彈,手脖子被銬進肉裏很深,身體僵直失去知覺,很長時間不能活動和走路。更殘酷的是四防看著受刑者不許睡覺,一閉眼就暴打或施以電刑。

酷刑(三):「大」字型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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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酷刑即是將人兩臂抻至極限銬在單人床的兩側床柱上,身體呈」大」字形,由惡警四防員暴打,用腳踢小腹、前腦、軟肋、臉、嘴,用椅子砸頭,被打嚴重者牙脫落,耳膜穿孔,或用打火機燒手指,把手指燒焦燒黑,變形。大法學員賈精文在受此刑時曾手銬被抻折,大法學員李忠傑、左中右在受此酷刑時被四防郭偉賓、馬九慶、沈闖、焦志華、安慶中暴打一個多小時,五臟被打得疼痛無法描訴,大法弟子李忠傑的嘴被踢得很長時間合不攏。

酷刑(四):塞床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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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酷刑即是將學員扣在鐵床邊橫稜上,腰和臂部硬塞至床下。遭受此刑者非常痛苦,嚴重者腰部受傷,不能直立。

酷刑(五):綁腿加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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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酷刑是錦州教養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強行「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酷刑。它們是首先用站刑,幾天幾宿不讓學員睡覺,再與此刑相配合。把學員用手銬背扣上,再用繩子把學員雙腿雙盤起來綁上,用腳踩。然後再把上身和下身壓成一個平面,仰面推倒在地,由三個惡警和一個四防員用電棍專電學員的腳心、後心、心口窩等處。另外兩個惡人用手擰學員腦袋並毒打,然後將學員擰過來,翻過去、任由惡警用電棍專往敏感處電。受此刑的人,數月不能行走。

酷刑(六):綁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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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酷刑是將學員兩腿雙盤,兩腳向後拉、由兩惡警分別用腳蹬學員雙盤的兩膝蓋,同時用粗繩子將雙腿捆住,再分別拉繩的兩頭狠拽至極限,又一惡警死死的摁住後背,動彈不得,然後往學員臂部底下塞木棍,就這樣長時間逼學員坐著。受此酷刑嚴重者腿被綁折,長時間不能行走。

酷刑(七):暴打

此種酷刑是錦州教養院新收大隊的惡警對新抓進來的法輪功學員通常採用的酷刑之一。以下是惡警指使四防員連續打昏、重傷三名大法學員的經過,分三個步驟描述。


圖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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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將一學員帶到小屋裏,由一四防將學員雙手從床頭立柱穿過抻住,然後由三個四防分別用鋪板子沒頭沒臉的暴打,還用板子砍脖子、腿和腰部。直到將人打昏在地為止。(如圖26、27、28)


圖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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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帶一學員進屋,兩個四防掄起大木板子就打,把人打跪在床邊,四防仍然狠命的打,學員的後背、頭部均被打傷,最後昏死過去。(如圖29、30、31)

3)最後帶進一名學員,進屋後由一四防員用雙臂將學員脖子挾住,然後由兩個四防員用大板子往腰部、背、腿、狠命的猛砍。直到將人打昏後,四防員用腳踩三個被打昏死過去的學員的頭、腳、手,見學員確實昏死過去,兇手才扔下木板子揚長而去。三個學員被打得全身呈黑紫色,臉變形,不能走路。(如圖32、33、34)


圖32

圖33

圖34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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