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大法學員不看誣蔑大法的電視,被犯人拖去辦公室,另一大法學員見狀善言相勸,結果被監視她的犯人作假證,說該大法學員打了拖學員的一個犯人的頭。當場的主管惡警隊長敖春玲把這位勸善的同修辱罵一頓,並罰站,還扣了十分。
2002年整個夏天,言虹幾乎都是在炎熱的禁閉室度過的。惡警還指使經濟犯任意踢打她,辱罵她,讓她坐老虎凳、學青蛙跳等等。這些經濟犯是監獄的特殊階層,他們大多是貪官或權貴們的關係戶,屬特殊照顧的,可以不做任何勞動,還享受一切自由。對被關禁閉後仍堅持信仰的大法學員,惡警就利用這些經濟犯大打出手。對言虹就是5、6人一起來押她,有時她全身傷痕累累,惡人們還反咬一口說是法輪功學員咬了人。惡警對言虹家屬說言虹屬特殊待遇,其實言虹的家人來探監時惡警才取下她的手銬。不管如何的殘酷迫害,言虹始終堅定不移。
惡警羅堅糾集幾個犯人對病中的鄒雲霞(寧鄉人)迫害,將她綁在床上,手腳全銬上,雙腿上還坐上一個又粗又壯的犯人,對她卡脖子、捏鼻子、強行打針、灌藥,殘酷的迫害下鄒雲霞精神失常。
今年四月三十日半夜,大法學員劉大菊被犯人李某發現在默寫經文,李某喊來五、六個犯人將她按在床上拳打腳踢。情急中劉大菊吞下了經文,李某為了邀功,叫來惡警羅堅。羅堅將劉大菊帶到教育科。五月一日,監獄開大會時,黑板上掛著一塊帶血的白床單和一件帶血的衣服,說是劉大菊咬了李某。我們要求劉大菊到場作證,惡警嘴上同意,但只讓李某和兩個當時在場的犯人進來,卻不見劉大菊。李某十個手指頭用紗布裹得嚴嚴實實,這不禁讓人想起了天安門自焚偽案中渾身包紮嚴實的「自焚者」。會場周圍站滿了惡警和特警,獄警手拿警棍不准我們講話。會後我們要求澄清事實,結果是監獄方無聲無息的把行惡者調離了教轉隊。五月二日,我們見到劉大菊,她脫掉衣服讓大家看,全身青一塊、紫一塊,她說那床單和衣服上的血跡是李某用手猛摳她的嘴時流出來的,身上的傷痕是經濟犯張某和李某某將她吊在鐵窗上用木棒打的……
每個大法學員出獄都必須當地的610來人,監獄才放人。2005年9月29日,身體被嚴重摧殘的湖南懷化大法學員陳楚果出獄。那天她從早等到晚11點,懷化610的人才到,5、6人強行把她推上車帶走了。
以上一切全是我親身經歷,監獄裏被掩蓋的罪惡還不知道有多少。
我出監獄時,政法委的專車等著我,一出大門,惡警們讓我上車。我鄭重告訴他們:「今天任何人無權帶我走,我是自由人。」說完揚長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