蒿文民,男,44歲,係河北省邯鄲市魏縣城關鎮梁河下村人,自99年7.20以來,蒿文民因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長期受到魏縣610、公安等邪惡之徒的騷擾,並先後兩次被非法關押,蒿以絕食方式抗議迫害,因生命出現危險,邪惡才被迫送醫院搶救。
2002年5月,縣公安局以讓蒿文民修理電視機為名,將他騙進公安局,非法劫持到邯鄲勞教所迫害。
在勞教所期間,蒿文民受到了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如:連續20多個晝夜罰站,長達3個多月不讓睡覺、曝曬、打、電等,先後多次生命出現危險症狀,兩次送邯鄲市第五醫院搶救。
2004年4月,蒿文民被放出,由於受長期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基本喪失了勞動能力,且病情日趨惡化。
2005年9月在魏縣醫院搶救治療,經檢查,蒿文民嚴重缺血,腎、肝、腸、胃、膀胱均出現潰爛,於2005年10月15日不治,含冤離世。
(註﹕在邯鄲勞教所時,蒿文民可能被注射不明藥物。2005年9月份,邯鄲勞教所三名惡警無故來看蒿文民時,曾肯定的說蒿文民活不到今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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