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同修徐敬嫻第二次被開庭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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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0月7日】同修徐敬嫻9月29日被非法第二次開庭。有數十位同修到法院旁聽、近距離發正念。出人意外的是,法院方無理的要求包括親屬在內的所有旁聽人出示身份證或登記姓名住址,這種現象在第一次開庭中是沒有的。多數同修認為不能配合邪惡,最後只有親屬和兩名同修(其中一位同修未登記)進入法庭旁聽。整個事情過程中,深切的感受到了我們長沙同修在講清真象和整體配合上存在的一些問題,寫出來,意在相互提醒,找出不足,今後做得更好。層次所限,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1、開庭時間原定於上午九點,同修大多九點前就到了法庭外的廳廊等候。到後才知道要推到10點開庭。這一個小時的時間,大家本可以集中念力持續發正念,近距離清除邪惡。有的同修這樣默默的做著,有的同修三三倆倆在交談。我們到法院來就是來營救同修、近距離清除邪惡來了。「每一次你們的活動天上都是正與邪的大戰。」(《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我們真的意識到了此行的重要和其背後的意義了嗎?還是多少有些為了來而來呢?這其中也反映出我們平時對發正念重視不夠或流於形式、完成任務似的走過場。最後表現出的結果是,一位靜靜的持續發正念的同修,沒經任何登記,堂堂正正的進入法庭旁聽。

2、干擾出現了,大家都意識到不應該配合邪惡、不登記,但僅僅不登記不是我們所要的。為甚麼不讓我們正常進去?「哪裏出現了問題,哪裏就是需要你們去講清真象、去救度。不要碰到困難了就繞開走。當看到給我們帶來了損失,看到我們證實法有障礙時,不要繞開走,要面對它去講清真象、去救度生命。」(《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除了阻撓學員進入法庭的法警外,現場人群中還明顯可看到有便衣和街道居委會的人員,不管他是甚麼身份,都是師父要救度的眾生。進不去,那麼我們就利用此機會向在場的人講清真象,大家都這樣做,不就是在破除舊勢力的安排、有力的清除它們嗎?如果當時同修都不散開,而是一邊集體發正念、一邊面對面講真象,法的威力就會展現,局面一定是不同的。很可惜,我們沒有抓住這次整體配合近距離清除邪惡的機會。

3、因為整體做的不夠好,接下來邪惡繼續加大干擾。有同修試圖不經登記進入法庭被逐出後,突然出現不明身份的人對其攝像。對此,在場同修沒有制止。因為大家的消極承受,干擾進一步擴大,不明身份者又開始對守在法庭外的同修們進行攝像,大家仍是聽之任之。「我過去講過,我說實際上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事後冷靜下來回想,對於過程中出現的干擾,因為在場同修始終不能正念對待,消極承受,才導致邪惡的場越來越大,干擾一個接一個,且步步升級。

4、任何事情都不是孤立的,第二次開庭發生的干擾,不能不說與我們整體營救工作的停頓有著直接關係。徐敬嫻第一次被非法開庭前,大家整體配合做了一些營救工作,過程中大家都感受到了整體的昇華與凝聚力。但庭上徐敬嫻正念不足的表現讓一部份同修「失望」,認為她本人正念不足,我們再做多少營救工作也是枉然,整體營救的工作因此幾乎停頓下來。我們做任何事情的基點都是圍繞著救度世人,營救同修的過程也就是我們更廣泛的講清真象、清除邪惡的過程。不被任何表象所動,不執著於結果,正念對待過程中的一切,這就是在做我們該做的事情。

徐敬嫻第一次開庭後,多次聽到同修中在議論和相互傳她當庭的表現。同修有漏,邪惡也不配來考驗,這個法理大家都清楚。但當有些同修在傳這些東西的時候,是不是或多或少也夾雜著因為她正念不足,所以邪惡可以迫害的這種意識呢?如果是這樣,這種同修間不正的議論不就是在承認迫害、在加強邪惡的場,在加重對同修的迫害嗎?

邪惡還在逞兇,同修仍在被迫害中,不能放鬆我們應該做的事情。師父在《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中告訴我們「整體上協調越好的時候力量也就越大,力量越大起的作用也越大。」在這正法的最後時刻,讓我們全體長沙同修真正形成一個堅不可摧、圓容無漏的整體,在證實法中發揮我們更大的威力!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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