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楊桂蘭剛到天安門廣場,就被廣場警察盤查,搜出大法傳單、《善緣》等真象資料,被天安門惡警綁架。楊桂蘭拽住車輪不上車,被6、7個警察一齊強行拽到車上。警察將楊桂蘭頭頂住車底盤,揪住頭髮,大皮鞋踩在她背上,將她拉到天安門分局,非法審訊,逼迫報姓名、報地址。楊桂蘭不回答,惡警們從她身上搜出一張當地大法弟子的嚴正聲明,查出地址,被當地駐京辦接走。下午3點左右,縣公安局張×、王××和五堡鄉派出所冀文石、副所長任某將楊桂蘭接到縣看守所,非法拘禁,縣610將她治安拘留。
當天,頭堡大隊村書記李玉斌、公安員王貴、鄉610主任、副鄉長杜友強行將楊桂蘭丈夫葉永斌綁架到大隊部,通知因他妻子上京,罰款2萬元,將他家「山東得寶」農用大三輪強行搶走。她丈夫因沒錢交不上,第二天又將其丈夫的姐夫叫到村委會,逼其借錢,其姐夫借了5000元,還逼楊桂蘭打了欠條之後才將其丈夫放回。三、四天後大隊村委會、鄉政府將車賣了1500元,馬上到飯館大吃大喝一頓,15天拘留期滿,將楊桂蘭非法送三年勞教。楊桂蘭堅決不上車,它們將楊桂蘭送沙嶺子市邪惡洗腦班,非法關押35天後。2004年12月3日早,縣610頭子董飛、鄉派出所副所長任某、縣公安局馬某一齊欺騙將楊桂蘭送高陽勞教所,非法被關押在高陽勞教所五大隊。
大法弟子在高陽勞教所受盡欺侮。隊長樊苗露和叢樹軍非打即罵、隨意侮辱,並惡狠狠地恐嚇楊桂蘭說:真想弄根針把你扎死。剛進勞教所沒幾天,12月底,搜監的從馬甲中搜出經文。惡警逼迫楊桂蘭蹲下,李延吉、師江霞一邊罵一邊侮辱楊桂蘭,用電棍在楊桂蘭背上電擊,逼問經文是誰給的?楊桂蘭不說。惡警用腳猛踢楊桂蘭的腿、膝蓋、後背。師江霞打人非常狠毒,一次打人將被打的人嘴踢扯,還將普教犯胳膊打斷。此後惡人將楊桂蘭當作重點,不斷迫害打罵。
2005年5月27日,中午不讓學員出去,門口站人看著,大約2:30左右開始大搜監,它們將學員全部趕到大教室,宿舍被翻的一片狼藉,楊桂蘭的褥子全部被拆開,扔的滿地都是。他們從楊桂蘭的棉衣中發現師父的兩篇經文,惡警們暴打楊桂蘭,一直打到晚上,還不讓她上廁所。李延吉、師江霞先是打楊桂蘭耳光,用書抽臉,用手在臉上摳。書都被打爛了,地上一層碎紙屑,一直打到天黑。楊桂蘭當天被打的發高燒38度5,拉肚子。邪惡根本不管,還大罵三天。持續三個多月,強迫楊桂蘭幹重體力勞動,頂著毒太陽拔草,撿土豆,真是難以忍受。楊桂蘭在病重期間,頭暈嘔吐、吃不下飯,吃一口就嘔吐不止,吃甚麼馬上就到廁所拉出去,身體越來越壞。一天半夜,楊桂蘭肚子突然劇痛,大滴大滴的汗珠往下淌,暈倒在廁所地上。一值班的去廁所看到才將楊桂蘭扶回給所長打電話,值班的說:「死不了就行,沒事」。一直到8月30日,夜8:00,楊桂蘭肚子再次劇痛,醫生看後說:「不行了。」這才將楊桂蘭拉到高陽醫院。急診化驗血色素僅剩3.9,尿中有血。她的情況很壞:貧血、泌尿系感染、急性腎炎、膽囊腫大、腸道炎症,等等,渾身各處都有嚴重的病。楊人已處於昏迷狀態,多次停止呼吸,全身和臉色蒼白如紙,無一點血色,隨時都有生命危險。還查出她有嚴重白血病症狀。第二天,31日,他們給楊桂蘭家人打電話,讓去高陽接人,辦手續。4天後,將死人般的楊桂蘭接回,人已瘦的皮包骨,雙手不能往起抬。
人間地獄高陽勞教所不讓學員互相接觸、不許說話,不准上廁所、連洗漱都受監控。惡警看誰不順眼伸手就打。陳愛紅等大法學員堅決不服從邪惡的命令與指使,不報數、不穿勞教服,遭拳打腳踢、電棍電擊。學員劉原玲,不穿勞教服,被副中隊長李延吉、師江霞、田志麗、樊苗露、王茜等惡警將衣服全部剝光,並將其它衣物用品全部搜走。只讓穿短褲、背心,別的學員不能給,如給就和劉原玲一起殘酷迫害。
師江霞用電棍在劉原玲後背使勁打、用腳踩她的胳膊、腿,使勁揉、搓。劉原玲的胳膊全部成黑紫、青腫。樊苗露還用橡皮膠棒照劉原玲的頸、椎、後背猛掄,劉原玲頓時被打的不能起身。她們逼劉原玲在地上坐著,不准上床。一天別人給劉一件襯衣,被普教犯、賣淫女將她打倒在地,並將襯衣用剪刀剪壞,拉成碎條。逼三個犯人10分鐘之內給她穿上勞教服,如穿不上,就懲罰三名犯人。這三個犯人就整治劉原玲,搧耳光、拳打腳踢。劉原玲被折磨的非常虛弱,可惡人還逼其練隊列。學員練隊列,讓兩個犯人拖劉原玲在廣場上暴打,拖著劉在廣場上跑圈,如不從,就將劉的胳膊猛的扭到後背上。上樓時劉走不了,他們讓犯人強行往上拖。劉原玲的腳被樓梯磨的血肉模糊。如再不穿勞教服就一直迫害折磨下去。劉原玲決定豁出去了,怎樣折磨就是不穿,之後惡警再也不逼她穿勞教服了。
在此,警告高陽勞教所惡警,不要再追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不要給江澤民集團當陪葬品和替罪羊了。善惡有報是天理,棄惡從善,才有出路,才有未來。
天警世人
2005年8月初的一天晚上,雷電交加,卻沒有一滴雨。高陽勞教所在雷電中停電,管教驚慌亂作一團。一個響雷劈下,勞教所當院一根很高、上面掛著血旗的旗桿整個被劈倒在地,血旗被燒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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