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茂名市警察逼傷害人簽字說「是茂名610幹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10月14日】2005年6月16日上午八點多鐘,廣東省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派出所不法人員恐怕惡行責任落到頭上不好收場,逼迫大法弟子鄭美權在假材料上簽名說:「不是我派出所勒索你的錢,是茂名610幹的事,與我們無關,我們沒拿你的錢。」

鄭美權堅決不配合、不簽名。直到中午十二點多鐘,派出所副所長郭榮華指使打手們要劫持她上車。這時她丈夫剛好回家,怕邪惡人員傷害,苦苦勸妻簽名後,幾個惡警才離開了。

坡心鎮新坡管區新坡村大法弟子鄭美權,現年41歲,學法輪功前身體弱,骨病常痛,婦科病痛常有,經多方醫治無效。1997年5月經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修心做好人,一身病痛奇蹟消失。

在1999年7月惡黨江澤民集團陷害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老師,對法輪功鎮壓,迫害修心養性的法輪功學員。鄭美權於2000年2月無故被惡人綁架到坡心戒毒所強制洗腦一個月;6月份再次被不法人員抄家、關在電白第二看守所17天;9月份被惡警強迫每天到鎮簽名報到。10月份,鄭美權進京說明真象、證實大法,被劫持押送三水勞教二年。坡心鎮派出所幾名惡警11月15日發動四、五部車,到鄭美權家中搶豬、搬東西,還逼交車費200元,恐嚇家中老人小孩,並非法拘留鄭美權的丈夫做人質,第二天勒索6000元才放人。

2003年鄭美權非法勞教期滿回家,坡心不法警察不斷監視,四月份又騙鄭美權到鎮談話為由,將她綁架到茂名所謂的「法制學校」強制洗腦一個月;2004年還是不斷監控干擾鄭美權及家人。

坡心鎮派出所惡警配合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弟子,又抓人勞教,又勒索錢,他們做的壞事,還要逼寫假材料推卸責任,這些分明是做賊心虛。

在此,警告廣東省茂名市茂港區坡心派出所所長溫汝輝(音)、副所長郭榮華等惡人,不要再追隨江氏當陪葬品和替罪羊,改惡從善。善惡報應是天理,你們要為自己的未來做出正確選擇。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