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有幸得法,我的生命翻開了嶄新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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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7日】我叫呂柳英(化名),49歲,家住農村,貧窮和勞累導致家庭不和。1996年春, 吵得在家裏呆不下去了,隨表姐到郴州做點生意。

2003年9月的一天,我突然感到頭暈腦脹,子宮下垂,一身發癢,腳、膝蓋發腫、起泡,痛苦不堪。為了快點治好病,甚麼中醫、草藥、偏方都用了。2004年農曆新年後,這病越治越重,一公里的路要走一個小時。經醫院檢查,須手術治療,先預交5000元,當時家裏經濟最困難,丈夫打工還沒有拿到工錢,這筆手術費沒有著落。我失去了生存的希望,整天淚水漣漣,悲痛絕望之際,向丈夫交待了後事。

抱著一線求生希望,我跟曾經向我洪過法的大法弟子學煉法輪功,2004年2月中旬開始讀《轉法輪》。由於家裏人中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毒害太深,只讓我煉功,不准我學法。我心平氣和的對他們說,修煉真善忍,身體健康,道德高尚,不犯國法,也不犯家法,慢慢的他們對我修煉大法表示了理解。《轉法輪》讀到第四講時,晚上睡覺出了一身大汗,頓時覺得頭不暈、腦不脹了,一身輕鬆了,一個月後甚麼症狀都消失了,走路一身輕,樣樣重活都能幹了,丈夫幫人搞裝修,叫我去做小工,我一上午挑了幾百塊磚不覺累,激動與幸福的心情無法言表。我感受到了師父的洪大慈悲,和大法的無比神奇。從此,我把學法擺在了首位,現在能把《論語》背下來了,我決心時刻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提高道德水準,逐漸去掉自私、爭鬥和各種不好的心,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

2004年6月份,經朋友介紹,我到一家銀行做清潔工,月薪200元。工作中,我想到我是煉法輪功的,勤勤懇懇的做好本職工作,決不給大法弟子臉上抹黑。農曆八月初五的下午快下班時,我在銀行大廳進行保潔工作,撿到一萬元錢,大廳當時沒有一個人,室內的工作人員也在各忙各的,誰也不會注意我,而我看到了這一疊錢時,想的是我是煉法輪功的,這錢我不能要。於是就喊了起來:「這裏有一把鈔票」。撿起來,數了數,整整一萬元,就交給了上班的鄧小姐,請她歸還給失主。10分鐘後一位姓黃的老闆急急忙忙的進來了,連忙問:「我一萬元錢掉在這裏,誰看見了沒有?我沒有吱聲,鄧小姐說:一萬元錢吶,你應該感謝她(手指著我)。黃老闆高興的連忙道謝,稱讚我是好人。我告訴他,我是煉法輪功的。他要給我一百元錢作為酬謝,我不要。我說:「如果我沒有修煉法輪功,這一萬元錢歸不歸你就難說了,我是個臨時工,月工資才200元,一萬元就是我四、五年的工資呀,現在我修煉了法輪功,別人的東西我是不會要的,一萬元都給你了,怎麼會要你一百元呢?」黃老闆感謝不已,我告訴他,要感謝就感謝我的師父吧!是我師父教我這樣做的。從此以後,黃老闆碰到我就叫我好人。

2004年有幸得法,我的生命翻開了嶄新的一頁,慶幸之餘,我沒有忘記師父要求我們做好的三件事──學法、發正念、講真象。揭露邪惡的謊言,肅清眾生頭腦中的流毒,是大法弟子的歷史責任。我把我身上所發生的一切,和我知道的一切,都講給親戚、朋友、同學、同事以及曾給我治過病的醫生聽,他們都接受了法輪大法好。我上班的單位領導說:「煉法輪功的做了很多好事,身心健康,有益於社會」。

我知道,我是一名新學員,離大法的要求還相差很遠,我會在法上不斷提高自己,不會忘記我是煉法輪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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