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易縣公安局、看守所為了掩蓋他們的罪行,謊稱李桂敏是得肺癌而死,連她的醫療費都不承擔。李桂敏的丈夫崔××(不煉法輪功)2001年因幫助一名被易縣公安局追捕的女大法弟子脫險,被易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罰款六千元。
2002年春,李桂敏的丈夫崔××去太原討要拖欠的打工錢,因拖欠單位不給而發生口角,被太原市公安局拘留並被罰款一萬元,因無力支付被判刑三年。
李桂敏家中兩個幼小的孩子成了孤兒,由親戚領養,好端端的一個家庭被迫害的家破人亡。請易縣大法弟子確認一下領養李桂敏兩個孩子的親戚的詳細住址、姓名、聯繫方式和兩個孩子的姓名和具體情況,速上明慧網。
迫害大法弟子李桂敏的兇手:
易縣看守所所長:劉金有
易縣公安局副局長:張建華(已調往淶水縣)
直接責任人:
易縣原縣委書記:劉金庸(現任蠡縣縣委書記)。
易縣原縣委副書記:宋海振(現任易縣人大主任)。
原政法委書記:於連有(現任易縣人大副主任)。
原公安局局長:張武進(已調往保定市)。
原公安局政委:翟國輝(現任易縣公安局局長)。
易縣公安局局長:石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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