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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城大法弟子戴仙鳳被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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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4日】戴仙鳳,女,41歲,湖北通城縣大法弟子。

1998年4月開始學大法。1999年的一天早晨,她在雋水河堤上煉功,被公安政保科幾人強行綁架,關押在通城縣第一看守所40多天。勒索3000元(包括「伙食費」)。

2000年7月18日,戴仙鳳依法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綁架,拘留兩天後,北京責成通城縣公安局用警車押回,當時正值天氣酷熱,在回家途中,惡警故意將警車車窗全部關閉,並惡言惡語、狠狠的對她說:「就是不將車窗打開,要悶死你,看你還敢不敢上訪?」

回到通城後仍將她關押在第一看守所,獄警不准她煉功,但她堅持要煉,被看守所的惡警發現後,將她戴上三十多斤重的腳鐐近40天。雖然如此,她仍堅持煉功。監管大隊長宋仁祥、通城第一看守所所長陳高峰兩人命令40多個獄警對她拳打腳踢,並在第二天將她銬在刑床上,三十多斤重的腳鐐繼續戴在腳上。在種種摧殘折磨下,戴仙鳳開始絕食抗議。可是惡警對她野蠻灌食,用筷子捅她的嘴、用鐵鉗子撬開她緊閉的牙,當時就撬壞她四顆門牙,其中有一個惡警掐著她的頸。每次灌食都要折騰數小時,數天後,眼看她被折騰得不成人樣了,惡警才將她放回家,又勒索她家人3000元(包括「伙食費」)。
  
2001年3月20日,六個惡警在她家將她強行抬上警車,綁架到縣公安局政保科,她仍以絕食抗議。惡警見她如此,又將她關進通城第二看守所。她繼續絕食抗議,惡警又將她轉到第一看守所關押迫害。在關押期間,獄警發現她將手指咬破,用血寫「法輪大法好!」又將她銬在刑床上七天。還不解恨,寧仁祥、陳高峰將她拖至監管所場外,用皮帶抽她、用腳踢她。這一次又將她關押了七個月,再次勒索她家人3000元(包括「伙食費」)後才將她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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