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鳳華於2002年某月在保定被抓後先被送到保定紅星路派出所。惡警們用電棍電她,電的腳面紅腫的很高。它們滿嘴污言穢語,並用腳踢她。後她被送到刑警二中隊。隊長丁延平和紅星路派出所的一惡警用電棍電她,讓她弓字步蹲著,雙手握拳,胳膊平伸,不能動,否則就用筷子打她手指。丁延平還打她耳光,左臉連打五下,右臉連打五下,不知打了多少,後來不打了,卻狠狠的對她說:「現在不打你了,再打也不覺得疼了,等你臉上不熱了再打你,那時更疼。」黃鳳華的臉一直腫了好幾天。
在刑警隊裏,一連幾天大法弟子的慘叫聲不斷。後來聽到丁延平與南關派出所的一人說:「我們沒辦法了,你們有甚麼辦法。」之後就又聽到大法弟子的慘叫聲。
黃鳳華後來被送勞教。剛到勞教所時她被強迫在走廊裏站了幾天,每天晚上都11點睡覺,早上五點起來,除吃飯、睡覺外都站著。後來又讓她到大辦公室,強迫其抱蹲,蹲了一天,被迫轉化了。後來只因她說了一句「法輪功不是×教」,又將她調到小辦公室轉化,讓她站了四、五晝夜,沒睡一點覺。有時甚至吃飯也站著吃,腿、腳都腫了。有一次,黃鳳華拉肚子,包班隊長劉子維強行讓她打針,拽著她的胳膊將她從二樓拖到一樓並用腳踢她。
黃鳳華絕食抗議第四天時(2004-11-15),張國紅騙她說要跟她談話,將她騙下樓拖著她去灌食。灌食時,姓杜的醫生用張國紅的電棍電她,灌食後不拔管,一直插著。她們將她抬回女隊,並銬著她。黃鳳華趁她們睡覺時自己拔下管。晚上又灌食後仍然插著管,她們還要銬她,黃鳳華說不拔管了,就沒銬。第二次晚上,劉子維又把她銬上。黃鳳華的身體一直都很虛弱,當時又已絕食五天,其時是它們故意折磨她。而後因她身體虛弱幹不了活而被延期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