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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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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16日】2002年5月14日,我被送到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新生班(五大隊)。幹警(李隊長、房隊長)指使刑事犯看著法輪功學員每天坐板(坐在矮塑料凳子上,身體保持正直)達8-9個小時,不許說話,不許有任何活動,不許家人接見。

8月份,所裏搞「強制轉化攻堅戰」,李隊長、房隊長、教育科趙科長多次召開隊會,恐嚇、恫嚇,給學員施加精神壓力。然後逐天延長坐板時間,不讓睡覺。白天坐一天板晚上繼續坐到10點,半夜12點,最長的一次甚至坐到後半夜4點,早晨6點就起床,幾宿熬過來,整個人瘦了一大圈兒。坐板期間如果誰要是閉眼睛或打瞌睡,就要挨打、罰站,站牆邊「開飛機」(把頭低下、臀部撅起,兩手揚起來)第一輪連續8、9天剛結束了,幾天以後第二輪又開始了。所裏又組織幫教團下來搞所謂「幫教」,每個法輪功學員一個不落的找談話,結果21個法輪功學員,一個也沒被幫教過去,幫教團灰溜溜的走了。

他們還利用肺結核傳染病患者刑事犯(和我們同時關押在一個隊裏)做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轉化」過來獎勵分,不轉化就整天整宿的找談話。

在精神和肉體疲憊不堪達到極限時,勞教所又生毒計,給未轉化的法輪功關「小號」,然後單個叫到「小號」裏,用板子砍腿,讓學員把腿擔起來,人上去踩,用摳眼睛、毒打等各種殘酷手段強行逼學員寫「五書」。一次,一個叫「耗子」的刑事犯讓我開飛機,他用木板子狠狠砍了我的臀部五下,後來臀部都變成了黑紫色,每天還仍照常坐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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