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被轉回隨州二看守所,關了20多天,南郊派出所夥同居委會,在押送我回隨州的所有花費共5000多元,逼我家屬出錢。從我到北京去的那天,居委會就停了我家用電,又因為停電,看不成電視,又沒有錢交有線台電視費。居委會逼我寫保證不煉功。
2001年4月份,因我到親戚家周圍發真象資料,因有不明真象的人舉報到隕陽派出所,派出所將我親戚綁架到交通中隊,罰款1千元錢,又逼她說出了我,派出所又到我家把我綁架到隨二看守所,關了四個月少六天,關押610辦洗腦班,逼迫居委會拿2千元錢。我二女兒李雲也是修煉人,在珠海打工,他們就打電話給當地派出所,將我女兒關15天。又因為這2千元錢,居委會逼我大女兒寫欠條,到目前還扣壓著戶口本。
2001年12月30日,我與二女兒在隕水橋上掛條幅,被南郊派出所巡邏方五和另兩人我不認識,還有一位偷雞子的小偷,共同抓我們,叫小偷將功補過,由於在我身上搜到條幅,又將我和二女兒送隨二看守所。二看不收,送我們的惡警說是刑事犯,逼隨二看收押,又關我們15天。
2002年9月29日下午四點多,國慶前,我正往菜地挑糞,被南郊派出所方五帶隊,綁架我,我不配合,遭到他們拳打腳踢,同時,又將剛下班的二女兒李雲同時綁架,關在派出所,當天晚上他們又偷偷將我們送往二看守所,車在路上,我們高呼「法輪大法好」!
2003年3月份,我與另一位功友,在三里崗長崗鄉發資料,被鄉幹部開著轎車追,將我們抓住,並搶走了我們隨身帶的雨傘,資料和錢,經我們講真象,正念走脫。
2003年5月份,我還是與功友到她舅舅住的地方尚市太山廟發資料,碰到下鄉收土地費的鄉幹部,抓我們,經我們講真象,後來聽說他們給隨州公安打電話,隨州回話說,你們自己處理,最後他們拿走了我們帶的東西,灰溜溜地走了。
在去年11月份「兩會」期間,邪惡之徒又準備抓我們,二女兒被逼流落在外一年多,我當時借此機會下鄉去講真象,居委會怕我去北京,連續三天開著車到處找我,據她們自己說,這次為了找我,花了2000多元錢。
在這幾年裏,派出所,居委會共抓抄我家三次,抄走了我所有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資料,每逢節假日,大法敏感日,就不斷有人來騷擾,監視,干涉我家的正常生活。影響了菜地的正常收入。
今年6月份,居委會半年總結,召開一千多人總結大會,評比先進組,我所居住的四組,因有我煉法輪功而扣半分,在會議的中途,我舉手喊冤,我說我煉功,道德回升了,這是你們有目共睹的,是我的師父叫我變好了,憑甚麼扣我們組的分?整個會場鴉雀無聲。後來參加會的人說,昨天開會那麼多人,被法輪功給鎮住了。
我周圍明白真象的人們,現在都知道大法弟子是好人,罵江澤民整好人,用壞人,這是因為我每次參加義務勞動時,危險的,髒活,重活我總是搶在前面,他們從我的表現上看到了大法弟子的風範和神奇。
居委會分管法輪功的幹部說:「以後我不管你了,你好好修,我等到看你圓滿。」我說:「你想看我們圓滿,要從內心轉變觀念 ,做一個真正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