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晚飯後,因他腿上長疥瘡行動慢,被同室的寢室長李明志當著全室十人的面打了王金波6、7個耳光,王金波找到本隊管教孫海波說被打之事,沒等王金波把話說完,管教孫海波沒調查就狠狠的說:他咋不打別人,為甚麼打你,還是你有錯,最近你表現不好。大約晚7點鐘都在幹活場幹活,幹活中王金波頓時覺得頭一暈倒下,管教孫海波不但不問病情,反倒說是裝的,把王金波拽到無人的6號屋,拳打腳踢,打的王金波臉頰起包、鼻子和嘴出血,血流滿地,打得大便失禁,便在內褲裏。惡警還專門往他腿長疥瘡的地方踢,王金波正告他要找所長,孫海波叫囂著,我就打你了,找所長、局長都行。打到大約9點,管教孫海波叫來另一室的室長劉東浩把打人的屋子收拾一下,劉東浩又叫來本室的鄭岩一起進屋收拾,鄭岩首先把王金波的鼻子和嘴上的血擦乾淨,又收拾的屋子;還不算完,因王金波不服,管教孫海波又把王金波拽到管教室,找來本隊的班長孫磊一同來打王金波,邊打邊問,這麼處理滿不滿意?王金波說:不滿意。管教孫海波又拿來電棍打,把電棍打成兩截。這時大約半夜11點左右,管教孫海波打累了,就又找來了王金波的寢室長李明志,三人一同來打王金波,管教孫海波拿出手銬,命兩個勞教孫磊和李明志把王金波銬起來打,兩個勞教得到命令瘋狂的銬王金波,孫磊用胳膊勒住王金波的脖子,王金波頓時感到窒息,李明志拼命打王金波耳光,這時已是凌晨1點左右,管教孫海波逼問王金波,這麼處理滿不滿意,這時的王金波身體和精神以承受不住,違心的說以後行動快點,他們一看王金波服了,讓兩個勞教把手銬打開,並對李明志說:以後注意點方法,命他倆回去,管教孫海波又訓斥了王金波一個多小時,大約兩點半多才讓王金波回去睡覺。過後王金波找到二大隊陶大隊長說被打之事,陶大隊長不理不睬。
勞教所對不能幹活的大法弟子進行虐待不給飽飯吃,經常謾罵,只給能幹活的一半,早晨只給半個饅頭,本來就吃不飽,只給一半,他們本來身體不好,更是雪上加霜。王金波的家屬聽後非常氣憤,立即去找所領導,大門被把守著不讓進,她們硬闖進去,一個魏政委接待了她們,家屬把王金波被打的詳細情況說了一遍,告訴他王金波現在身體狀況,並提出要求:一、嚴肅查處打人的管教孫海波和縱容兩個勞教孫磊、李明志繼續犯罪的行為;二、要求讓王金波回家治病;三、要求給飽飯吃。魏政委推脫說:要調查調查,再答覆。後來得知他叫魏國良。
家屬同時給長春市司法局李林局長(郵編130033)先後寫了三封信。
第一封信:主要詳細反映王金波被打的經過,並要求嚴肅查處打人的管教孫海波和縱容兩個勞教孫磊、李明志繼續犯罪的行為。
第二封信:反映見到所領導是怎樣答覆的;7月30日見到魏姓政委給打人管教講情,說他年輕、上警校有這份工作不容易、還沒成家云云等,說給兩個打人的勞教孫磊、李明志加期;親屬質問?一個警校畢業的司法幹警,竟執法犯法,指使、縱容勞教繼續犯罪,是國法不容的;並繼續要求嚴肅查處打人的管教孫海波和縱容兩個勞教孫磊、李明志繼續犯罪的行為;要求讓王金波回家治病;
第三封信:是寫8月6日,親屬再次勞教所見到魏政委時,他找來勞教所紀檢室的趙主任宣布調查結果:根本不存在管教孫海波打人之事,電棍兩截說是脫節,把勞教打人說成是推搡之舉,理由是沒有驗到傷;親屬說:事情已過一個多月驗不到外傷是正常的,可是給他精神上造成的傷害是看不到的,況且他心臟不好加重,頭暈加重,記憶力減退;紀檢室的趙主任說:提供的證人不作證,親屬說是因為他在勞教所裏,你們給施壓他才不敢,紀檢室的趙主任最後蠻不講理。親屬並繼續要求嚴肅查處打人的管教孫海波和縱容兩個勞教孫磊、李明志繼續犯罪的行為;要求讓王金波回家治病;
親屬同時給長春市檢察院、長春市城區檢察院寫了控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