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2004年4月11日下午,政法委書記陸中林以單位派王徐雄去「業務學習」為名,將他秘密送到洗腦班進行所謂的「法律培訓學習」。到洗腦班後,首先收繳了他的手機和鑰匙,之後便被關進一個吃喝拉撒全在一起的四人小房間,每天被三人看管著,從此不准出門,門被全天24小時從外面反鎖。在裏面也根本沒有甚麼業務學習,整天呆坐在裏面,逼看誣蔑法輪功的碟子後,就叫談認識轉化,規定寫這書那書。王徐雄頭髮長了要求理髮還遭到保安推打,傷到腳出了不少血。王徐雄在這裏受到極大傷害。
不准探視,就連單位王局長來看王徐雄也遭到拒絕。到6月初,家裏孩子病重,妻子要離婚,他想起自己無端受到如此冤枉,越想越惱,一氣之下便跳樓,覺得這樣的遭遇倒不如死了好。跳樓後導致腳板嚴重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療的費用陸中林不管,推給郵電局墊付。現王徐雄已將陸中林告到法院,要求追究陸中林的責任。
事後王徐雄得知:自己原本不在此次的所謂學習班名單中,就因為自己曾到政法委為被非法勞教的大法弟子曹永昌、韋興志鳴不平,就招來陸中林濫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橫禍。
請善良的人們想一想:一個不修煉的人因說幾句公道話就遭此厄運,那敢於堅持真理、不向邪惡低頭的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就可想而知了。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30/52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