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8日惡警來我學校調查,下午又去我家抄家,全家上上下下到處翻,像以前電影裏描述的日本鬼子進村似的。我被非法帶去了公安局,不法人員逼我出賣朋友,要我說出「為你而來」的歌是在哪學的,光盤是誰給的,與哪些人有聯繫等。我說光盤是街上不認識的人放在我車子裏的,逼到夜晚2點多鐘,它們見得不到甚麼,於是就把我強行送去了拘留所。
在拘留所,我想不管怎樣,不管後果怎樣,決對不能說出光盤的來歷,一個修煉的人到今天,怎麼還能出賣同修呢。也許是這一念吧,第二天,惡警再「提審」時竟一個字沒說光盤的事。
從這件事我悟到無論遇到甚麼惡人,無論遇到甚麼困難,無論前面的路有多難走,你不要去設想後果,只知道自己是修煉的人,是修真、善、忍大法的,是大法弟子,一言一行都用大法去衡量,再難過的關也能過。正如老師在《轉法輪》裏寫的「難忍能忍、難行能行」。
我是一個中學老師,修煉大法之前被附體控制,很多人都知道社會上有很多那種說是會「來馬」,會「看花樹」的人,我就是這種人,家裏三年一直燒香供著一個所謂的牌位。1999年4月我有幸經同事引導得了大法,記得當時我聽完李老師的第一講講法時,那種附體上身的感覺就沒有了。當我看完《轉法輪》一遍後,我才知道以前是附體在身,我明白了許多我以前想不通的問題。在99年7.20後,我只能一個人在家看書、煉功,儘管我得法不久,也沒有與很多同修在一起切磋,但我通過我自身的變化,我是非常堅信大法,電台裏播的天安門自焚事件,我當時就認為是假的,因為李老師的大法說得很清楚,自殺是有罪的。在過去的五年裏,我經歷了很多,在修煉中有過得好的關,沒過好的關都很多,在這就談一件事。2002年以後,我走出來找到了同修,能看到李老師的新經文,明白了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怎樣走,我們共同做真象。
當然我還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但我會爬起來,繼續把自己修好,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因為層次有限,不妥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