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為防止王志恆再次上訪,滕建緒竟買通坊子610(所花費用3000元,從王志恆工資中扣除),在無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將其從家中抓走,非法拘留15天。拘留期間被迫參加各種重體力勞動。2000年11月下旬,副局長李洪福帶領一夥人與恆安派出所惡警一起闖進王志恆家,說局長找他有事要談,將其騙到農業局。在農業局辦公室內,王志恆被非法關押三天,隨即被送往坊子看守所內的洗腦班,被迫害長達三個多月。
洗腦班內,王志恆在「三九」天被拉出去凍、毒打(打手有荊山窪鎮政府的王永亮、區經貿委的劉鐵漢、產業園的陳××),每天被強迫灌輸各種誣蔑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謊言,本人及其家屬遭到惡警和洗腦班惡人的威脅和恐嚇。惡警勒索2000多元。
自1999年7.20至今,王志恆總計被勒索7、8千元(從工資中扣除)。單位多次安排職工非法監視王志恆行蹤,限制其人身自由,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
在此忠告那些江氏邪惡集團的追隨者們,停止對善良人的迫害!不要因眼前利益犯下彌天大錯。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鎮壓所制定的一切條文,措施都是違反我國憲法和法律的,所謂的「政治任務」、「上級命令」正是其推行迫害運動缺乏法律依據的表現。它們才真正的在破壞著國家憲法和法律的實施。最後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將自己變成江氏的陪葬品。
附:滕建緒,宅電7606298(現已調至濰坊十二中任黨委書記)
李洪福,宅電7602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