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2002年12月6日-2003年1月23日,採用毒打、懸吊、長時間不准睡覺、長時間痛苦姿勢、開水燙、牙籤刺手指、電擊、不准大小便等手段折磨大法弟子。其中肇慶市的林鳳池被開水燙,汕頭市的丁呈來被用牙籤刺十指,茂名市的黃柱峰被手銬銬著用力拉到胳膊脫臼,造成終身殘廢。
這次參與迫害的惡人主要有:張青美(大隊長兼書記),陳瑞雄(主管副大隊長),盧金虎(組長),朱琦(惡警),張武軍(惡警)。
第二次是2003年3月20日-2003年9月13日,採用長時間不准睡覺、烈日曝曬、禁閉電擊等手段折磨大法弟子。捱過15天不准睡覺後,再15天禁閉,每天電擊兩小時左右、多至7~8根電棒;酷日下曝曬,只穿內褲,在曬得發燙的水泥地板上由值班按著曬,下燙上灼,還用棉被裹著曬等;長時間不准睡覺,精神受到極度摧殘;因電擊肌肉潰爛流膿水。
這次參與迫害的惡人主要有:張青美,男,大隊長兼書記,已於7月份調四分所任辦公室主任;童朝銀,男,接任書記;丘劍文,男,主管副大隊長,家庭電話0757-87315204;何曉東,男,主管教育副大隊長,家庭電話0757-87316148。
第三次是2004年2月6日至現在,採用長時間不准睡覺、長時間痛苦姿勢、讓蚊子叮等手段折磨大法弟子。這次更把李如琴等女大法弟子投入男所這裏迫害。惡警童朝銀他們卻狡辯說:這是為了方便男幹警教育女學員,女幹警教育男學員,這真是彌天大謊。事後還恐嚇大法弟子和其他勞教人員包括值班員不得再提此事,否則作違紀論處。
2004年6月上旬,不法人員又一次將女大法弟子李如琴等三人投入二分所(男所)進行滅絕人性的迫害。李如琴原來是廣東省肇慶市百花園小學校長,於2004年三、四月份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廣東省三水勞教所二分所內的一幢二層樓房,一排過十間,共二十間,其中109、110、210是廁所、浴室,206-209的四壁和地板都是用防撞材料鑲嵌過的黑室,用值班人員的話說這裏就是「刑場」。經過第二次針對大法弟子強迫洗腦的所謂「攻堅戰」,室內早已血跡斑斑。其後側是全所的禁閉室-就是單獨關押進行長時間充電折磨的地方。
以上是三水勞教所近兩年來迫害大法弟子所採用的卑鄙手段,所舉例子只是冰山一角,現將它記錄下來曝光,以警醒受邪惡矇蔽的世人,並正告作惡者,善惡有報是天理,只是來早與來遲。
張青美,男,大隊長兼書記,家庭電話0757---87316931;
陳瑞雄,男,主管副大隊長;
盧金虎,男,組長;
朱琦,男,惡警,家庭電話0757---87713500;
張武軍,男,惡警,家庭電話0757---87311418。
三水勞教所的禁閉室
廣東省三水勞教所的禁閉室和禁閉對於在三水所勞教的每個人來說,一聽其名稱都令人毛骨悚然的。
禁閉一詞原來只是關禁起來,閉門反省之意。有束縛限制人身自由的意義,但無人身的折磨和濫用刑罰的內涵。然而在三水所禁閉成了那裏的惡警們對認為難以管理者的殺手锏,成為威脅恐嚇的一種最有效(表面上)的解決辦法。實際上,禁閉室就是刑場。在那裏,層層的高牆內,牢中設牢,成堆的高壓電棍、手銬、麻繩、棍子甚至有50萬伏的電鞭和其他刑具;在那裏,惡警們肆無忌憚,為所欲為,隻手遮天;在那裏,黑的可以說成白的,純屬虛有的事情能編造得比小說還逼真。
在那裏,當幹警(一般是好幾個)拿著幾條電棍濫發淫威時,聽到的聲音絕對比任何恐怖片都可怕和真切。因為,一個實實在在的人就在慘烈的受刑;在那裏,一個正常健康的人被送進去,一個星期或更長時間出來後,準會讓人大吃一驚,除了消瘦、憔悴、電擊後的傷痕之外,能感受到其人極度的虛弱,精神處在高度的恐懼之中,有的甚至從此之後變成另外一個充滿恐懼、精神低沉之人。總之,凡被禁閉過的人的身心都受到極大的傷害。
三水勞教所禁閉室共有八間,又矮又窄,冰涼的水泥地板,一個鐵柵門,像供豬住的豬舍,裏面有個廁位,除此空無一物,大小便在裏面,但不給紙巾,也不給水沖洗。
禁閉的時間最少為一個星期。禁閉室有專門的幹警管理,也有專供使喚的值班勞教人員。一般情況下是各個大隊的幹警將有關勞教人員送進去後,將其人剃光頭,剝剩一條底褲,然後送入室內。除了原大隊的幹警來所謂的提審出來之外,都被鎖在裏面。
當提審被禁閉的人員時,幹警便叫值班勞教人員將其帶出,然後將雙手、雙腳捆綁起來或用手銬銬右手繞左腳,或銬左手繞右腳。捆綁後,或叫將其死按在地上,或讓其坐在水窟上。然後,幾名幹警上前,不由分說,也不會聽分說,幾條電棍便集中電擊,四條、五條、六條直到七條、八條。有時還拳打腳踢,夾雜著責罵聲。這時的施暴者完全就是一個個流氓,一個個惡棍。
每次施暴少則半個鐘頭,多則兩個多鐘,那裏有成堆的電棍,成堆的乾電池,即使電放完了,還可以再充。每次電人時,旁邊會擺好多兜涼溫水或自來水,因為受電擊者會嚴重脫水,為了表示關心,電完後會叫喝水。每次電完後,受電者的身體肌膚就像剛被開水燙過一樣起泡,或因皮膚脫水過多而像苦瓜一樣,凹凸崎嶇。當返回禁閉室時,幹警會「很仁慈的」自己或叫值班人員從兩塊磚頭一般大的窗口扔一至兩條皮康霜、皮炎平一樣的藥膏。
伙食方面,早餐是甚麼都沒有,不用奢想的。中午和晚上就一團米飯,沒有菜,也不給筷子,因為筷子可以作為「自殺的凶器」。十六大以後,將一號室和位於最前端最大的八號室的牆和地板都貼上一釐米多厚的塑料板,專門用來關禁法輪功人員,說是為防止「自殺」而設置。
夜晚來臨,如果是在春夏秋三季,成群的蚊子便是難以對付的強敵,趕不去揮不走的。如果是天氣轉冷或是冬天,也沒有被可蓋的,如果有個舊的、破的棉胎,即使發臭都算是難得之物。因為冰冷的水泥地板,又只穿一條褲衩。
如果被禁閉的是法輪功學員,那麼,十六大以後是不給睡覺的,兩個值班人員二十四小時輪番奉命不讓學員打瞌睡、閤眼,更談不上睡覺。
真正被禁過閉的人是很能體會現在的黑暗和恐怖的。對於那些被禁過閉的大法學員來說,所遭受的苦難確實很大。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2/51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