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12日,我被非法關押在開封市看守所。2000年5月28日又被轉到開封市通許縣看守所。6月14日上午,看守所女惡警李秀梅和另一男惡警對我進行酷刑迫害。上腳鐐,加「別鐐」,還上背銬。在上腳鐐的過程中,他們用兩個近一尺長的板手別鐐,我的左腿脛骨被別碎一塊,兩小腿多處是傷口,黑紫、腫脹、流血。背銬上了十三個小時,腳鐐上了五天。到2000年12月,我的兩腳開始疼痛,如針扎一般,兩腳發木,後來發展到兩腿。三年多來症狀越來越重,使我承受了巨大的痛苦。
有一次,通許縣看守所指導員李清節帶了十個人強按住我往鼻孔裏插胃管。當時由於膠管堵塞了氣管,差點沒窒息死亡。
2000年6月16日,我又被押到開封市610辦的所謂的「學習班」(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由於我們堅持『真、善、忍』的信仰,不配合他們的洗腦迫害。中午,我又被送到開封市看守所。晚上,看守所女惡警常××就給我和其他大法弟子上腳鐐。以後,又多次上「海底撈月」式鐐銬,即把手銬的鏈穿過腳鐐的鏈,讓人直不起腰,非常痛苦。並故意對我們侮辱打罵。有一次五天五夜不讓我們睡覺,稍一閤眼就往眼上抹清涼油。由於我堅修大法,不『轉化』,最後他們又判我三年勞教。
2001年8月31日,我被送到鄭州十八里河省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裏同樣受到百般侮辱折磨。多次被打罵、強行灌食、上銬、上繩。(在此勞教的大法弟子95%被上過繩)強制苦役勞動。臘月天把窗戶打開讓我們罰站。我腳腿麻木腫脹,還被強制罰站了三夜。還有幾次被罰站到夜裏三點。因為我不配合他們的迫害,不放棄修煉大法,被加期八個月。這都是勞教所三大隊大隊長賈美麗、副大隊胡兆霞等一夥惡警幹的。我於2004年1月11日總算活著走出勞教所。
在這四年多的被殘酷迫害下,現在我兩腿、腳酸疼麻、腫、脹。我雖然沒被迫害死,卻落下殘疾,喪失了勞動能力。我的丈夫也因我被抓,擔驚受怕於三年前去世。幾年中,家裏只剩一個孤苦伶仃的女兒在痛苦中煎熬。
思前想後,全都是江××邪惡一夥把我們好端端的一家迫害的家破人亡。我們按真、善、忍修煉法輪功,得到身心健康,於國、於社會、於家庭都有利,犯了啥罪?竟如此殘酷迫害我們這些善良百姓?誰正誰邪?誰善誰惡?不是明擺著嗎?說法輪功參與政治是扣帽子找藉口,矇騙老百姓的。在此,衷心勸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別再受江××一夥的謊言欺騙了!這種惡行不會長久的。為自己的未來多想想吧。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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