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絕對不可能沒有人做錯事,關鍵是看其敢不敢承認。有沒有誠意改過。
而中國連針對法輪功迫害這件事本身就不敢承認,也不打算承認,還極力去掩蓋,打擊敢說真話的人,就更談不上改正錯誤了。
趙燕她是一個人被打了。中國刻意宣傳得很厲害!那法輪功學員有多少人被打了?打成甚麼樣子了?打死了多少?
怎麼沒有報導呢?而國外對「伊拉克虐囚事件」不就敢於承認和報導嗎?
而且法律的有效性也很重要:
國外對打人者是按照情節輕重,判刑和罰款的,因為這是法律規定的。
而中國也有相關法律,但是對於打死、打傷法輪功學員的兇手根本沒有受到法律的任何制裁。打死人卻不受制裁,這法律還有效嗎?
說句笑話:要是每個被打的法輪功學員都得到與「趙燕事件」相等的賠償金的話,大陸國庫裏面的所有的錢拿出來都不夠賠。
難道趙燕是中國人,中國大陸那麼多的法輪功學員就不是中國人了嗎?那怎麼不給法輪功賠錢呢?
一個公民說幾句真話都要被殘害,甚至是酷刑致死,是多麼可笑的事情呀!但是在中國卻發生了。
所以,中國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和國外沒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