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青島鐵路公安處、610不法之徒陷害大法弟子楊廣茂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7月5日】最近我聽到大法弟子楊廣茂被濰坊國安綁架,在被查出肺結核,心臟病後,在王村勞教所拒收的情況下,卻被青島鐵路公安處捏造所謂「事實」、通過請客送禮等手段把他強行判3年勞教。

就在兩個多月前,他遇到了我,說跟朋友借了五千元錢,過幾天送我家,請我幫幫忙。他告訴我:他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已被迫害的幾年有家不能歸,工資單位早就停發了。他打算進些布匹,與妻子做個小買賣掙點錢,因為目前家境很困難,孩子今年又考大學。望著眼前這位在單位一向以清廉聞名的朋友,我感慨很多,誰知沒過幾天,便傳來了他被濰坊國安綁架的消息。

1992年,楊廣茂患肺結咳,病重住院治療四個月,治療期間每天吐血。出院後,勉強堅持上班,但仍被疾病折磨,特別是到了冬天,更是咳血不止。1994年底,同事告訴他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廣州舉辦學習班,被疾病折磨的極為痛苦的楊廣茂與同事一起乘飛機趕往廣州。

到廣州的第六天,楊廣茂與同事聽完師父講法,中午到一家小餐館用餐。他們拿出喝剩的半瓶酒,楊廣茂與同事商量:師父剛講了煉功人與喝酒的關係,這半瓶酒還喝不喝?同事說:喝上這半瓶,以後不喝了。誰知剛喝不多久,就見幾個人陪伴著李洪志老師進來。他們急忙把酒瓶塞在桌底下,起身合十向李老師致意。其實李老師早已看到了,李老師微笑著一邊回禮一邊示意他們繼續用餐。當時李老師已是國內享有盛名的大氣功師,楊廣茂與同事怎麼也料不到李老師會來這麼簡陋的餐館用餐。師父的高雅的舉動以及簡樸作風給他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廣州講法班要結束的時候,李老師講(大意是):來參加廣州班的學員中,也有社會各階層領導,他們原打算回去後利用工作之便把所花的錢報銷了,這樣聽完我講的課後,也知道怎麼做了。

當時,楊廣茂是山東濰坊鐵路電務段財務主任,助理會計師。按當今的社會風氣,這一趟廣州之行的費用公費報銷也是輕而易舉、順理成章的事,當時同事亦是出於這個目地,才竭力勸說楊結伴乘飛機同去廣州學功的。因為原打算回來後一切費用藉工作之便報銷,所以在花費上也比較「大手」,買的東西、住的旅館等都是開了報銷單的。但廣州之行,不但使他們的身體得以淨化、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滋味,他們的世界觀也發生了根本的轉變,回來後楊廣茂與同事把每人累計近4千元的報銷單都燒了,自此但凡送禮之類的事,楊廣茂也都一一謝絕。

有了健康的身體,楊廣茂在工作中也有了充沛的精力,為了推進、提高工作效率,使濰坊電務段財務核算早一步實現電算化,他專門自學了有關方面的專業知識,寫出了有關論文,成功實現了電算化,在系統內引起了很大的影響,為此鐵路電務段在濰坊召開了現場會,受到了與會同行們的高度評價,為整個系統推廣會計電算化作出了重大貢獻。

就是這樣一個道德高尚、具有才華的人,在1999年邪惡的鎮壓後,因依法上訪,兩次被非法實施治安拘留,後被逼的有家難歸。

2004年4月24日,楊廣茂有事去同修租的地方,被早已蹲坑的濰坊國安野蠻綁架。身上帶的朋友借給的5千元錢當場被濰坊邪惡國安竊為私有。4月27日楊被青島公安處非法拘留。

青島鐵路公安處、610辦公室為了到達到陷害本單位優秀、善良職工的目地,不惜捏造事實,青島鐵路公安處一科在2004年6月5日寄給楊廣茂親人的《勞動教養決定書》中捏造說(原文):「從其租房內查獲反動光盤2109盤、磁帶1489盤,法輪功經文513本,法輪功條幅627條,法輪功宣傳品57320份」。這真是無中生有;決定書中還自相矛盾的說楊「到案後拒不交待出逃三年五個月的活動情況」。緊接下文卻說:「以上事實有楊廣茂本人的供述,同案人員供述。」據親朋好友調查核實:楊廣茂被非法拘留後,根本不配合青島鐵路邪惡610的一切非法審訊,不講一句話,何來「以上事實有楊廣茂本人的供述」;當時同時被濰坊國安非法綁架的大法弟子有:孫小梅,唐秀美,張亮。孫小梅堅定大法,被非法關押29天後無條件釋放;唐秀美在王村勞教所絕食至今,生命垂危;張亮也不配合邪惡,絕食抗議迫害;青島公安為了達到其陷害目地,卻卑鄙的掙眼捏造說「同案人員供述」有「證人證詞」,簡直是彌天大謊。

更為可恥的是在楊廣茂絕食抗議迫害,經醫院檢查患有嚴重肺結核、心臟病,勞教所拒收的情況下,為了達到其所謂「轉化率指標」,竟然草菅人命,竭力請客送禮,「請求」王村勞教所非法勞教楊廣茂;而王村勞教所狼狽為奸,不顧違反勞教所規定,迫害善良。

青島鐵路公安處、610辦公室的不法之徒們:楊廣茂的親朋好友們將按法律依法向山東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山東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自古冤案必有昭雪的那一天,法輪大法是正法,這是億萬善良民眾用生命實踐證實了的真理,協從邪惡江××迫害善良,虐殺無故必受天懲。

青島鐵路610頭子田龍培 0532──2978760
淄博電務段黨委書記(大法弟子楊廣茂原單位) 胡××
0533──2585322 (宅電)
0533──2582496 (辦公室)

青島鐵路分局局長辦公室:29787010(青島區號:0532)
青島鐵路分局黨委辦公室:29787359
青島鐵路分局610辦公室:2979174

通信地址:山東省青島鐵路公安處一科(青島挪莊) 郵編:266002

山東淄博王村勞教所
單位地址: 山東淄博王村勞教所山東淄博市周村區王村鎮政府 郵編: 255311
電話: 鎮長辦公室電話:0533─6680888
人大辦公室電話:0533─6680086
王村派出所電話:0533─6680232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