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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赤峰市法輪功學員自述遭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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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4日】我今年四十七歲,家住內蒙赤峰市,是在九六年喜得大法的。

在沒煉法輪功之前,我全身是病,已經不能參加勞動了。曾經有過子宮瘤、乳腺炎、鼻炎、胃炎、風濕、神經衰弱等病,家裏的收入幾乎全用來治病了,生活十分困難。自從修煉了法輪功以後,我全身的病很快一掃而光,甚麼活都能幹了。從此我成了一名身強體壯的人,家庭生活明顯好轉。全家人對生活有了新的希望。

99年7月20日,鎮壓鋪天蓋地壓了不來,邪惡之徒到處抓煉功人。派出所的趙傑、老董突然闖入我家抄走電視機、錄音機各一台,還拿走《轉法輪》十本、師父像、煉功帶、講法帶兩套。說甚麼你們幹甚麼都行,就不行煉法輪功。我說我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去做一個好人,有甚麼錯,難道做好人也不行嗎?

後來,當地派出所多次非法私自闖入我家,擾亂了我家生活秩序,給我們全家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在2002年8月的一天,大約晚上9點多鐘,派出所的欒友等人又闖入我家,他們三人連擁帶拽把我推上車。到了派出所那裏還有兩名法輪功學員也被抓去了。我們都被戴上手銬,銬了一夜。第二天開始審我們,說上邊不讓練了,並問外面電線桿上的字是誰寫的,非讓我們找出人來。我說不知道。後非法把我們送往葉百壽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後,家人交了二百元錢才被放回來。

在2003年12月12日上午,平莊派出所的馮小虎、李勇剛、李勇明等七八個人由當地派出所的趙傑、任利帶領闖入我家,說有人往我家送真象資料,我拿出資料給了他們,他們還硬要帶我上平莊。我說我沒犯甚麼法,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我煉功祛病健身了,憲法規定信仰自由。他們無話可說。後來讓我上當地派出所核實一下情況,再把我送回家,派出所的趙傑說他擔保我一定能回來。就這樣到了派出所他一個電話又叫來十多個人,騙我說送我回家,結果把我帶到了平莊審問,後惡警要把我送進第二看守所,那裏非法抓了很多法輪功學員,惡警要我別說是煉法輪功的,讓我做假證說我見有人殺人,來當證人來了。我不同意,我說我師父教我們要說真話,不撒謊,缺德事我不幹。後來我又被非法送進了第二看守所。

到了晚上惡警馮小虎給我家人打電話,說這年頭有人不行,就是要錢。我家人問要多少錢,馮小虎說上邊說的算。到了第二天晚上十一點多鐘,惡警又給我家人打電話,說我沒被子蓋,和殺人犯、搶劫犯住在一起,他們欺負我,當時家裏人急得都哭了。

第二天我家人把家裏所有的糧食都賣掉了,又借了3000元錢,一共湊了5000多元錢,打車送到平莊派出所,交上錢要個收據,他們說甚麼也不給。這樣我從看守所放出來了,可是到家一看糧食賣光了,一年的收入洗劫一空,全家三口人沒了糧吃,又欠了外債,這日子怎麼過呢?我煉功只是為了做個好人,對社會,對家庭都有好處,沒做任何違法的事,相反他們卻在執法犯法。善良的人啊,您說是誰正誰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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