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開始對法輪功進行鎮壓,劉秀飛曾多次向那些無故騷擾她的、不明真象的警察,講述她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很多人也都知道了法輪功好,煉法輪功的人沒有違法。可是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不法警察,不顧道義、良知與客觀事實,還在幹著迫害無辜、傷天害理的事。特別是,當他們看到他們的惡行被曝光後,便失去理智,伺機報復。
他們曾在2004年6月中旬對劉秀飛進行盤查、恐嚇。這次家屬發現劉秀飛失蹤了,到處找。劉秀飛的一位朋友給公安局打電話,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肖忠影說不知道,當這個朋友質問他時,肖忠影竟破口大罵。直到7月19日晚馬三家勞動教養院來電話要求家裏送行李備品,家人才知道他們將劉秀飛送進了馬三家勞教所。後來經核實,縣公安局的不法警察在7月16日把劉秀飛劫持到縣公安局,當天就把她送到了馬三家勞教所。堂堂國家的執法人員,竟然抓人、送人(勞教)不通知家屬,沒任何手續,對外隱瞞實情。幹著偷雞摸狗,見不得人的勾當。法制與人權已被他們肆意踐踏。
劉秀飛修煉前曾患心臟病、肝炎、膽囊炎、貧血、乳腺增生、神經衰弱、淺表性胃炎、淺表性十二指腸炎、膽汁反流性胃炎、結腸炎、風濕性關節炎、肩周炎、婦科疾病、牙周炎、肺病、腰椎間盤突出,壓迫左大腿神經,造成左大腿肌肉萎縮,整天躺在炕上,生活不能自理。飽受著病痛的折磨,苦不堪言。曾在瀋陽、錦州、阜新等大小醫院醫治,醫藥費花了無數,病卻不見好轉,家中一貧如洗,而且負債累累。就在她精神完全崩潰了,對未來已絕望了的時候,有人向她介紹了法輪功。煉功後不久她的身體就發生了奇蹟般的變化,以前肌肉萎縮使她酸痛難忍的左大腿疼痛漸漸消失了,也能安然入睡了。不到一個月,所有疾病不治自癒。(修煉法輪大法的有許多奇蹟出現,不管您相信與否,這是不容置疑的事實。)
自1999年7.20以來,居委會、派出所、黑山鎮、公安局,經常到她家騷擾,尤其是所謂的「敏感日」(4.25;5.1; 7.20;10.1;新年;春節等)他們都要來她家,不管是白天、黑夜進屋就亂翻一陣,就算只翻到一本大法的書,他們就將人抓走,而且沒有出示過任何證件。
2000年7月份,她因給同修借師父講法錄像帶,公安局便勒索她 1000元錢後才放她回家。
2001年9月4日晚上10點多鐘,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肖忠影,城西派出所的劉偉,還有3、4個不知姓名的人一起闖進她家,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並翻出《轉法輪》和煉功帶。將她送到黑山看守所。非法關押24天,向家人勒索1500元錢後將她放回。
2003年5月31日,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馮文芳、畢詩君等人又到她家抓她,當時她不在家,他們把她丈夫騙回家,給他們開門,然後又到處亂翻一陣,甚麼也沒翻著就走了。劉秀飛被迫過了幾個月流離失所的生活。後來劉秀飛的父親生病,她不得不回家照顧老人。
他們知道劉秀飛回家後,於2003年12月4日,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畢詩君和一位姓張的警察來到她家,將她綁架並關押到黑山縣看守所。在警車上,畢詩君對劉秀飛大打出手,打得劉秀飛臉上青紫,並變了形,眼睛腫得只能睜開一條縫,胳膊腫得老粗。12月24日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向她家人勒索錢財後將她放出。回家後很長時間她的胳膊還抬不起來。
黑山縣公安局及一些派出所的一些不法之徒,不講法律與道德,對不肯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並大量勒索錢財。據不完全統計,自1999年7月20日至2004年2月末,黑山地區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1人(互聯網已報導,《天地蒼生》180期亦轉載)。 被判刑的有1人,被勞教的至少有50人,被拘留的有130人次以上,以罰(沒收)款、繳「保證金」等各種名義被勒索的錢財總計高達50多萬元。
參與迫害者背景簡介:
肖忠影: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此人陰險狡詐,綽號「笑面虎」,從99年7.20以來,一直追隨江氏集團從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每次抓捕學員時總是衝在前面,毆打學員專找不認識的打。並藉機敲詐勒索學員大量錢財,對那些不交錢(撈不到油水的),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送到勞教所繼續迫害。肖忠影因作惡多端,2001年9月,其妻被騙去6萬多元人民幣,以後又得了重病,曾兩次動手術。可他仍不醒悟,繼續行惡參與迫害。此惡警的惡行已在國際互聯網上曝光,並已被「法網恢恢網站」記錄在案,上了「惡人榜」,編號為:19874
畢詩君: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幹警,一直充當邪惡的流氓打手。迫害法輪功學員心狠手辣。他曾用棒子將一個未成年的孩子(法輪功小學員)的肩膀、大腿等處打成青紫色,腫了很長時間;並將其送入看守所關押;他曾對一位女學員,滿口污言穢語,並抓住頭髮、用拳頭往臉上、太陽穴、胸口上使勁打。然後又把她一腳踹倒在地上,再從地上把她拎起來再打,打得她鼻青臉腫、腦袋發脹、天旋地轉、胸口發悶、喘不上氣來,很長時間睜不開眼睛。他曾將一位法輪功女學員骨盆打裂縫。將一男學員門牙打掉一角。2003年5月19日,畢詩君用棒子毒打一法輪功女學員,把棒子打折了三節,致使她很長時間辨不清方向。
2003年3月15日,將一位50多歲的女學員當街毆打,打得頭髮蓬亂,滿臉是血,並打電話叫來警車,把她綁架到公安局並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由於她不肯放棄修煉,4個月後被送到馬三家勞教所繼續迫害。
善惡有報是天理,2002年10月,畢詩君被其前妻連扎四刀,其中一刀傷及肺部,險些喪命。但該人仍執迷不悟,繼續行惡。此人的惡行曾在國際互聯網上被曝光,並已被「法網恢恢網站」記錄在案,登上了「惡人榜」,編號為:19875
國 法 難 容
但凡有一丁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法律是只針對人的行為和行為所帶來的後果的。思想的問題根本不是法律所管轄的範圍。從這一點上講,這場對法輪功的鎮壓從一開始就是非法的。然而黑山縣公安局的一些不法之徒,違背良知與道德,踐踏人權與法律,利用手中權力迫害法輪功學員。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符合我國《刑法》關於犯罪構成的規定,且其行為屬於故意犯罪。
1.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違反《憲法》第36條關於公民有信仰自由權的規定,侵犯了公民的信仰自由權,按《刑法》第251條的規定,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
2.濫用職權罪和徇私枉法罪。對法輪功學員無故抓捕、關押、並且進行精神折磨和肉體摧殘的行為根據《刑法》第397、399條的規定,構成了濫用職權罪和徇私枉法罪。
3.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的不法之徒侵犯了煉功群眾的人身自由,剝奪了人們申訴、控告的權利。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第36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第41條等規定,觸犯了我國《刑法》第254條、238條、245條、247條、234條、274、243 條等相關規定,構成了報復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訊逼供罪,敲詐勒索罪,誣告陷害罪。
同時他們也違反了《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中(四)(五)(六)(七)的規定。按律應受到行政處分和追究刑事責任。
迫害善良、執法違法者,等待他們的是正義的審判與清算。我們不記恨任何人,但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迫害善良者,國法天理難容!我們絕不會放棄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烏雲蔽日終有時,江澤民及其幫兇因迫害法輪功紛紛在海外被起訴。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名單和涉嫌罪行,已經由聯合國人權秘密監察機構備案。正義的審判已經開始,無論元凶還是打手命運都是一樣的,只是這一天甚麼時候到來的問題。有理智的地方官員也都不再繼續迫害大法弟子,暗中保護大法學員,給自己留條後路。在此也正告那些參與迫害好人的行惡者,趕快清醒、懸崖勒馬,立即停止作惡。將功補過或許還有未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黑山縣全體大法弟子 2004年7月
參與迫害的有關人員:
許貴州: 黑山縣公安局副局長 住宅電話: 0416 5591288
馮文方: 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 辦公電話:0416 5512076 手機號碼:139 04062579
肖忠影: 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 辦公電話:0416 5522800 住宅電話:0416 5565833
畢詩君: 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幹警 住宅電話: 0416 5565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