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編輯部:
今天與同修交流中,得知一個情況,覺得很重要。該同修認識一位長期流離失所(被惡人稱為「在逃」)的大法弟子,該大法弟子最近回到了家中,原因是一份針對瀋陽地區長期所謂「在逃」的法輪功學員做出一項「承諾」。
據看到此書面承諾的同修講,大體內容是:根據上級文件指示精神,對於在6月10日前回到家中,恢復正常工作生活的「在逃」學員,既往不咎,上面還印有街道、派出所、居委會的印章。
這位同修還說,他覺得此事不妥,想將這份「承諾」的原件要來,將內容發給明慧網,但該大法弟子的愛人表示反對並拒絕。而該大法弟子既不贊成,也不反對,不發表態度,顯然在默許。據同修講瀋陽對30多名流離在外的法輪功學員發出該所謂「承諾」。該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現在仍在家中。
我覺得此事很嚴重。從表面上都疑點重重:
1、該「承諾」來源不明,非正式法律文書,非行政文件,連所謂上級指示精神出自何行政文件都未提及,在有法都不依的今天,連空有虛名的法律效力、行政效力都沒有。
2、大法弟子沒有犯罪,應該被恢復名譽,以往受到的誣陷和誹謗,決不是可以 一筆勾銷的,是大法弟子要追究參與迫害者的法律責任。即使對真正「在逃」的犯罪人員,街道、派出所、居委會有甚麼權力對犯罪人員做出「既往不咎」的承諾呢?難道一個犯罪的人只要重新回到家中重新工作生活,以往的一切罪行就可以一筆勾銷了嗎?!如此追究細看,就會發現這份「承諾」根本不具有合理合法性。
3、為甚麼在身邊將大法弟子迫害致死的邪惡迫害仍在繼續的同時,另外一面卻給出甚麼「既往不咎」的「承諾」呢?!這很可能是一個騙局、一個陰謀、一個齷齪的迫害伎倆。
從正法修煉的角度講,這不也是一種向邪惡妥協的行為嗎,不也是在符合著舊勢力的安排嗎?這和「轉化」有甚麼區別呢?不也是要大法弟子否定以往的正念正行,放棄今後的正念正行嗎?!法輪大法從來都沒有違反任何國家的法律,更不是邪教。法輪大法是真正教人以「真、善、忍」的準則昇華道德標準,同時健康身體的修煉方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一群做好人的人何罪之有呢?更談不上「在逃」和甚麼「既往不咎」,如果因為甚麼所謂「既往不咎」的承諾,認為可以免於受迫害而回到家中,這不是等於承認自己是一個響應政府「寬大」政策的「在逃犯」嗎?!這不是等於承認自己和其他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是「犯罪」嗎?!這不是等於承認了對師父和大法的誣蔑和栽贓陷害嗎?!這不是等於認可了這場已經持續了幾年的血腥迫害了嗎?師父一再講不承認這場迫害,大法弟子應破除舊勢力的邪惡安排,我們一定要清醒自己的行為,用正法修煉的角度來衡量問題。
其實,這場迫害從開始就是從不承認任何「承諾」的邪惡嘴臉出現的,邪惡甚麼時候講過甚麼承諾呢?!教訓太多了,認為「既往不咎」就可以不受迫害,安全了的想法真是危險的很,到頭來邪惡撕掉面具時才知道上當了。希望這些學員能夠珍惜這次機會,通過自己的講真象和揭露邪惡,開創一個寬鬆的環境。
希望有此情況的大法弟子趕快清醒,識破邪惡的謊言和這其中的邪惡和危險。在最後關頭,切不可生出任何安逸之心,一定要清醒,正念正行。
瀋陽大法弟子
200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