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曾下鄉插隊,任生產隊長,當時的公社書記就很器重她。不久前,在公社書記孫子的滿月宴上,大姐又見到了老人家,他說出這番話來:「煉法輪功的,官可以不做,錢可以不要,坐牢也不怕,他們又能拿你們怎樣呢?他們已經沒有辦法了。」
大姐被抓後,家人找了律師。這個律師非常正直,為大姐做無罪辯護。由於邪惡之徒的阻撓,辯護未能奏效。律師後來又代理了其他大法弟子的辯護工作。有一次非法審11個弟子,他第一個出庭辯護,後面的10個律師問他怎麼辯,他理直氣壯的說:「當然是無罪辯護了!」這樣其他律師都為大法弟子做了無罪辯護。為此司法局長找他面談施壓,指責他為「罪犯」辯護說話,他反駁道:「我們律師的責任就是為罪犯辯護,保護當事人的權益。」噎得來人無話可說。
再次見到大姐時,這位律師說:「煉法輪功的99%都是好人,只有個別表現不好。像你這樣的,犧牲自己,為國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設做出了貢獻。迫害法輪功是我們國家最陰暗、最可怕的角落,我們都必須努力制止,否則大家都得等死。我們都要努力,推動國家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