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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遭迫害的經歷看誰在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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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20日】1996年元月,我有幸修煉法輪大法,身心都發生很大變化。法輪大法教人以「真、善、忍「為準則,時時要求心性的提高,不做壞事,做好事,嚴格要求自己。心性提高後,我把自己曾經從單位拿回家的電熱板又送回單位。由於修煉法輪大法,使自己所處的環境更和諧了,家庭和睦,工作順利。如果人人都能這樣的話,社會自然就會安定、和諧了。

然而,從99年7.20開始江氏集團對法輪大法迫害以來,使煉功人及其家人都無端的遭到迫害。在強權高壓下,在輿論導向的誤導下,在謊言的欺騙下,很多人偏聽偏信媒體造謠的宣傳,從而導致許多人仇視法輪功。有些煉功人的親友在這些壓力下,也不敢站在道義的立場上,對煉功人給予同情,更談不上去抵制迫害。由於大多數人的逆來順受,從而縱容了邪惡的迫害,也助長了它們的囂張氣燄,才使得它們敢無所顧忌的為所欲為,因此使迫害愈加嚴重。強權者利用不可告人的政治手段隨意編造謊言,並篡改事實來加害法輪大法及煉功人,使大法及煉功人蒙受不白之冤。許多煉功人在揭露它們的欺世謊言、歸正事實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從而使越來越多的人對這場迫害越來越能清醒、理智對待。

在法制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有說話和申辯、申訴、申冤的權利,尤其是在被栽贓、陷害的情況下。法律應該起到懲惡揚善的作用。對於一個政府來講,如果不能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話,那麼對國家、對民族就會造成很大的損失,甚至釀成浩劫。如果僅僅是為維持少數幾個人的權力,踐踏法律搞運動迫害廣大民眾,這對國家和民族都是不幸的、可悲的。文革十年浩劫不就是這麼造成的嗎?它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先例,這對四、五十歲往上的人應該是記憶猶新的。人們應該吸取這些教訓了。

從99年打壓法輪大法的起初,法輪大法學員本著對國家、對民眾負責的態度,向政府反映事實情況,希望政府以事實為依據,公正解決問題。然而他們非但置之不理,卻迫害愈演愈兇,更甚者有人視人命如草芥,利用手中權力蓄意導演「天安門自焚」血案來嫁禍於法輪功。世人應該清醒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看看這幾年對法輪功的迫害,不但給煉功人及其家人帶來了嚴重傷害,而且對「真、善、忍」的壓制,助長了假、惡、鬥,給國家、民族也帶來了嚴重惡果。看看這些年假的貨色隨處可見,最典型的假奶粉、假體育彩票、假幣……還有食物中毒,黑惡勢力的泛濫,甚至與官府勾結一氣;權勢的爭鬥、利益的爭奪,違法亂紀的囂張,犯罪率的上升……人們都深受其害。這假、惡、鬥帶來的惡果才是社會不穩定因素。假、惡、鬥才是社會不穩定的根源。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唯有教人以「真、善、忍」為準則,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這樣社會才能真正安定。

在迫害的起初,我只是覺得冤,沒想任何訴求。然而隨著迫害逐步升級,我也沒能躲過這場迫害。99年十一月初,我從外地倒班休假回家途中,單位派兩人乘飛機「護送」我回來,目地是怕我途經北京去上訪反映情況。不知為甚麼有人這麼懼怕普通百姓上訪說心裏話,難道政府喜歡百姓說假話不成?一定是有理虧的地方。回家後,照慣例休息兩天,再去單位也不遲。然而由於我是煉功人,單位書記要我第二天就去單位。第二天早上我沒打算早去,等我8點多鐘正要去的時候,單位書記帶車到我愛人單位找到她,開著車到處找我。在去單位的路上,書記說些從報紙上看到的一些攻擊大法的話,並強硬的說讓我放棄修煉。我嚴正的說「法輪大法教人向善,我行的正,我沒甚麼怕的」。那天中午他們沒讓我回家,是我愛人領著女兒給我送的麵包。由於我沒有順從他們,下午3點左右,他們把我送到派出所,打算通過派出所把我送進拘留所關起來,這樣就不用擔心我進京上訪說實話了。派出所的警察也表現的很兇,說不寫保證就給送進拘留所。我說我沒有犯法,憑甚麼關我?警察說聽你們單位反映你個人不錯,挺好的一個人,但「上面」說不好,不允許煉,你就不能煉。我說那就是上面不講理,讓我放棄修煉是不可能的!但當時怕被當做壞人關進拘留所,我還是寫了不上訪的保證。

政府的這些做法實在令人費解,難道真正的罪犯寫了甚麼保證就可以無罪釋放了嗎?國家的法律是這樣制定的嗎?從法律上講,他們的這些做法就已經證明了煉功人是被冤枉的,無罪的!各單位及執法機構對待法輪功只是憑「上面」的一句話,而不是依法行事。有哪個法律規定了當人們蒙受不白之冤時,受害人不能申訴以澄清事實真象?國家法律並沒有剝奪人們說話表達意見、申訴的權利。但這種情況卻實實在在發生著,從中可以看出到底誰在犯法!

從此,書記天天讓我去單位報到,看有關所謂的「揭批」文章,不讓我正常休假。過了大約一個月,書記按「上面」的要求,讓我填表表態,表格中都是些有關對法輪功認識的欄目。我沒有按他們的要求填寫,那天傍晚5點多鐘,我剛從單位回到家,就來車把我接回單位。書記說我寫的不合格,讓我重寫。我說這就是我的想法。結果那天一夜沒讓我回家。單位派了幾個經警看著我。那天晚上我的許多親友還有同事都來勸我放棄修煉。晚上單位書記揚言要帶人去我家抄家。最後書記走之前威脅說,如果今夜不按他們要求寫明天一早就送拘留所。聽起來真是可笑啊!是否送拘留所得由是否寫保證來決定,而不是由是否犯法來決定。那天夜裏,我愛人哭得死去活來,差點背過氣去。第二天早上5點多,我不願意看到家人遭受更大的痛苦,又重新填了表。他們只能從形式上達到目地,改變不了我修煉大法的心。第二天早上7點半上班後才讓我們回家。這次單位非法關押我十三、四個小時。

這以後,新聞媒體不斷造謠,栽贓法輪功,迫害越來越嚴重。當時我想也許政府對一些實際情況調查了解的不全面,偏聽偏信一些不切實際的彙報,才導致決策的失誤。因此,2000年2月底,我帶著寫好的上訪信,進京反映我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的變化,以及給家庭與社會帶來的益處,希望政府能認真充份考慮,客觀公正解決問題。我萬萬沒想到在信訪辦大門外,遭到幾十個便衣的盤查。連信訪辦的大門都沒讓我進去。便衣騙我們說他們能代我把信遞進去。我堅持要自己送進去,可他們死死的纏著我,再三問我是哪裏人,不讓我走。不得已我說出身份後,他們也沒有把我的上訪信送進去。然後我被本地便衣帶走。回到家後,我被直接關進看守所。一個月後單位經理作保,才放我出來。從這次上訪過程中可以看出,是誰在踐踏國家法律,是誰在阻止國家與民意的溝通。為甚麼不嚴辦那些阻礙信息溝通渠道的便衣,反而將這些依法上訪者送進看守所,甚至被勞教。到底是法律出了問題?還是執法者出了問題?還是其它甚麼地方出了問題?

2001年元月中旬,我正要上天安門城樓觀光時,被盤問是否煉法輪功時被抓。在海澱區看守所,警察用高壓電棍電擊我的頭部、腳心、胸部,用橡膠警棒打小腿骨、抽腳掌,用力踢我的大腿。然後扒光衣服用冰冷的自來水澆我達15分鐘之久。他們還縱容犯人用自來水澆我約20分鐘,不讓我睡覺,光腳站在冰涼的水泥地上。每次澆我冷水時,全身都冰透了,心臟在抽搐。腿腳被他們打得一個月後才逐漸恢復正常。把我押回家後,派出所警長說,北京海澱區看守所做的卷宗甚麼也說明不了,就是一張廢紙。可他們還是根據這張「廢紙」把我送進看守所。這次總共持續非法關押我四個月。明知是廢紙不能作為任何憑據,那為甚麼還要像犯人一樣關押,法制何在?要不是我身上長疥瘡,他們還要再關我兩個月。出來那天在派出所,那位宋警長揚言要把我送勞教。從我的遭遇中可以看出,真正在犯法的人卻逍遙法外,而守法者卻被送進監獄。2002年4月底,警察從我家拿走一台VCD播放機,當時他們答應會還給我的,但至今未還。2003年5月初,大慶國安局在我家附近把我綁架,扣下隨身物品,其中包括身份證、現金與存摺,(合計約7萬元)儲蓄卡,還有其它物品,至今未還我。

在我遭受迫害的同時,我的家人也同樣遭受嚴重傷害,各方面壓力對他們都很大。我只是千千萬萬的煉功人中的一員,大多數都不同程度的遭受了我這樣的迫害。受到迫害比我嚴重的還很多。有的被勞教、被判刑、被酷刑迫害致死,據不完全統計,已經有1000多名學員被迫害致死。

希望良心與正義尚存的人們,看到煉功人遭受的迫害後,能來共同抵制這場迫害。可能有人說這與我有甚麼關係?其實關係很大。對無端的迫害逆來順受就是助紂為虐,下一個受害者很可能就是你。看看對薩斯病的隱瞞,使那麼多人遭受痛苦,要是能及早的讓人們知道真象,及時採取預防措施,就不會給國家造成那麼大的損失,也就不會給全國造成那麼大的恐慌,當時真是如臨大敵。人們懼怕互相接觸,被限制出遠門。那時你能說你沒受到薩斯病的威脅嗎?這些年對法輪功的迫害,助長了假、惡、鬥,從而個社會方方面面帶來的惡果,使得人人都深受其害,其中包括你 、我、他。現在許多人瞪著眼睛說謊卻不臉紅,從上到下,人人都怕被騙,但又都在騙人。現今能有幾個人沒被騙過?我想你也在其中吧!所以大家不要再默許、順從、縱容違背道義與良知的事情。

雖然這五年法輪功修煉者蒙受冤屈,遭受嚴重迫害,但大家信守「真、善、忍」,以大忍之心和平、理性的講清真象來抵制迫害,並沒有用任何過激方式。這與強權的殘酷迫害形成的鮮明對比,還不足以喚醒世人的良知嗎?請記住:每個人的一念就決定他的未來。善良的人們,站到正義的一邊來吧!發出您正義的聲音,共同來結束這場民族浩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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