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惡警陳亞娟讓我念一些邪惡的話,我拒絕念,她就喚來爪牙毒打我。還有一個叫陳娜的惡警,年齡不足二十歲,卻非常邪惡,在我被罰站近二十天,腿腳浮腫的情況下,竟然罰我下蹲。我很難蹲下,她就罰我跪下,我不跪,她就指使犯人和猶大狠狠打我。猶大莊會青照我心臟部位猛踹,痛得我幾乎喘不過氣來,惡徒李淑英把我的頭往牆上撞,拿鞋子狠狠抽打我的臉,致使鼻子,嘴均出血,嘴上起了包。她們使勁踩著我的腳,扭我的胳膊和身子要我跪下,惡警陳娜甚至動用電棍,電得我直摔跟頭,最後她們揚言要用膠帶纏住我。惡警劉軍輝不知廉恥地說:「電棍不電人,國家生產它幹甚麼用。」其邪惡程度大有不把我治死不罷休的架勢,我被強逼著艱難下蹲,受迫害近五天五夜,關節劇痛,令我身體受到嚴重摧殘,至今沒有完全康復。
在這裏受了很多折磨,有一個叫段素哲的大法學員被迫害近六個月,僅在「攻堅」組受高強度的殘酷迫害整整兩個月,致使身體都變形了,走路十分困難,神智不清,出現幻覺,時哭時笑,還被惡徒用針扎。大法弟子李金玲被體罰上銬,半邊臉被打得青紫,袁桂花為抵制迫害絕食近兩個月,期間還遭到她們的竹棍毒打。
就在這種殘酷的高壓迫害下,我難以承受,被迫違心妥協放棄修煉,但這並非我本願,這是我有生以來最痛苦的時刻。我是大法的受益者,我不禁一次一次地問自己:「我還修嗎?我難道永遠這樣下去嗎?」不,我要找回自己,信仰「真、善、忍」沒有錯,關押我們是非法的。
2003年,為抵制勞教所對我的迫害和非法關押,我開始絕水絕食,六天後,我已經很瘦弱,嚴重脫水。勞教所開始給我輸液,12天後,對我強行灌食,又粗又硬的管子插進去,讓人十分痛苦,難受到我竟然把管子從嘴裏吐了出來。由於我過度虛弱,嚴重供血不足,插胃管導致我全身劇烈抽搐、麻木,呼吸十分困難,多次險些昏死過去,他們不得不將我送進醫院。當我正在輸液時,就劇烈抽搐,醫生束手無策。經過兩天兩夜的痛苦折磨,後來在我抽搐仍不見好轉的情況下,勞教所害怕出事,懼怕承擔迫害罪責,將我送回家。
在這場迫害中,不僅使我身心受到折磨,也給我的家人帶來了深深地傷害。我進京上訪,鄉政府要抄家,無辜的母親被鄉政府非法看守起來,一萬元的罰款給家庭造成了沉重的負擔,我又生死未卜,父親經受不住這打擊,一度想輕生。
當我遠離家鄉,轉到保定勞教所時,勞教所特許我父母兩次看我,而絕非出於人道和法律所給予的權利:一次想利用他們勸我放棄修煉,第二次想利用他們勸我停止絕食。當父母看到我受迫害的慘狀時,心痛不已,我的祖父、祖母都是80多歲高齡的老人,日夜思念我,當看到我奄奄一息地被抬下車時,失聲痛哭,我的祖父質問他們:「我的好孫女有甚麼罪,你們把她治成這樣,難道非等人快死時才給我送回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