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快要離開上海到新加坡工作時,我的母親開始煉法輪功,當時正忙著出國也沒在意,只是知道她身體好了很多,每天人挺精神,常常為了參加法輪功的集體煉功和洪法活動忙裏忙外的。到了新加坡一段時間後,收到了媽媽寄來的《轉法輪》一書,當我靜下心來認認真真一讀,我就被李洪志師父所闡述的法理吸引住了,當時真後悔為甚麼在國內就沒注意。不久我又在新加坡找到了煉功點,而且也開始像媽媽一樣經常參加集體煉功和洪法活動。
2001年5月,由於護照快要到期了(2001年10月17日到期)。我去駐新加坡的中國大使館做護照延期。到取護照的時候,櫃台的人跟我說:「主管的官員要見你。」不久出來了一個40多歲的官員。他把我帶到一個會客室,對我說:「現在國家有政策,你要想能延你的護照,你必須離開法輪功組織。」我說煉法輪功和參加活動、以及和平請願都是自願的。他說法輪功有甚麼好啊?現在國家在禁止。我說「法輪功教人向善,教人做一個好人,是一種信仰,國內的輿論是被某些人控制的,為甚麼打壓以前沒出哪麼多事,國家還宣傳。」他又說:「現在中國有些地方很苦,你們這樣搞對國家的經濟也不好。」我說經濟不好,江澤民還花一億多美金買一架空軍一號飛來飛去,現在中國的人權記錄多糟呀。官員說但是在聯合國譴責中國的議案還是被否決了。我說:「你看看否決的都是哪些國家,都是窮國,人權記錄差的國家,都是江澤民用老百姓的錢買來的。很多事情你們不知道,不是國內報紙上講的那樣。」說著我拿出了介紹法輪功真象的小冊子-《和平的歷程》。那位官員接過後顯的很緊張,豎起耳朵聽著會客室另一間套房的動靜,同時迅速翻開一頁看起來。看了沒兩眼,套房裏突然傳出一陣怪笑。嚇得這位官員趕快把書還給了我。接著他說:「我們有自己的消息來源。國家政策規定除非你寫一張放棄法輪功的聲明,不然不能延護照。」我說我不會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他甚麼也沒說取來我的護照讓我出了大使館。
我在工作單位裏和同時從中國來的同事們提及此事時,他們都說,「你別那麼認真,中國是甚麼社會制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說:「第一,我煉法輪功是親身受益了,雖然我年輕,身體健康上沒甚麼大的感受,但是法輪功教會我做一個正直的人,我現在活的自信踏實,那種苟且偷生的事情我不做;第二,大使館不會簡簡單單叫你寫份『聲明』就完事,以後甚麼誣蔑法輪功的活動他們一定還要你參加,我的『聲明』他們也會作為工具用來欺騙其他的法輪功學員寫『聲明』從而達到他們誣陷法輪功的目地,這種害人害己的事我不幹。」
因為當時我還在辦澳洲的移民,我就將護照不能延期的情況告訴澳洲大使館。他們說只要我在護照到期前進入澳洲仍然可以給我移民身份。但是不幸的是,不久後,我的護照在雨水中泡得時間太長而無法使用了。我去諮詢澳洲大使館,官員說,簽證還可以,只是護照需要我去做一本新的。這樣我又來到了中國大使館。接待我的還是上次的那位官員。他說:「上次已經跟你說了,只有寫一篇聲明放棄修煉法輪功才能給你一本新的護照。」我質問他為甚麼煉法輪功就不能做中國的公民。像我這樣的人難道不是人嗎?
他啞口無言,停了一下說,這是「國家政策」。我說你做為國家公務員應該有國家公務員的良心。現在對法輪功的鎮壓完全是當權者搞的文革式的運動。他說:「我只是執行國家的政策。」我說那你給我一張證明說因為我煉法輪功而不能給我護照。他說這不行。我說那你把國家文件拿給我看看,是哪一條規定煉法輪功不可以做中國公民。他說:「不行,我就是在執行政策。」我說:「你是不是怕給我證明後受牽連被送回中國去?」他說:「你知道就好。」從談話中,我看出這位官員其實也是江澤民集團的受害者,在邪惡勢力的淫威下迫不得已的幹著壞事。真不知還有多少中國人生活在這種暗無天日的情況下。
來到澳洲後,我又去當地中國領館辦理過兩次護照換新的手續,都被拒絕,第二次我在電話裏同領館官員談話時,他說:「你都快成澳洲公民了,就別再找這種麻煩了。」語氣中流露出一種無奈。
最近,在互聯網上得知「在1999年至2004年間,在美國、日本、荷蘭、瑞士等多達18個國家發生了多起法輪功學員申請更新或延期護照時遭到中國領事館拒絕的事件。」心裏真是說不出的感慨,江氏集團為迫害法輪功不惜剝奪本國公民的公民權,這真是中國人的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