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自焚」偽案事件發生後不久,陳俊刁與彩塘鎮的同修們被非法關押,在被關押期間,他們堅決不配合惡警的命令及指使,並向公安人員講大法真象,她們先後被關進潮安縣看守所、潮州市的紅山看守所,一年多後,該批被關押的大法弟子全部獲得釋放。
2004年6月份,潮州當局在沒有通知當事人家屬的情況下,對當地在押的大法弟子進行暗中判決,其中陳俊刁被判刑八年,吳佩芬、伍佩芳等人被判2~5年不等,她們均被送到廣州市女子監獄再度進行迫害。
她們的親人得知消息後前往探訪,卻遭到監獄方拒絕。此外,陳俊刁的丈夫因為堅修法輪大法而遭到公安機關通緝,從2003年以來一直在外過著流亡生活。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25/50632.html